1.管理机构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设立理事会或者董事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设立联合管理委员会。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理事会、董事会的构成、人员数量和资历、工作方式的具体要求是:①董事会或理事会基本构成: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由5人以上组成。中外合作办学者一方担任理事长、董事长或者主任的,由另一方担任副理事长、副董事长或者副主任;②人员数量及资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由中外合作办学者的代表、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组成,其中1/3以上组成人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③工作方式: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
由于国际课程引入渠道和中外双方权利义务的不同,内部管理的侧重点有差异,目前高中国际课程内部管理按中外方合作的内容和程度不同有几种情况:一是以中方为主,中方作为项目的所在方同时掌握着中外合作办学的教学实施与其他管理职能,合作外方根据需要提供支持和服务;二是中方负责合作办学的具体管理,教学工作由中方和外方协商后共同实施,以体现中外课程的优势;三是中方负责合作办学的具体管理和质量评估,教学工作以外方为主;四是中方负责对合作项目的督导与评估,合作外方全面负责合作办学的教学实施与项目的日常管理;五是中方学校以民营形式(学校创办的民营机构)与外方开展合作办学,教学与管理工作独立于中方学校单独运作;六是民办学校或机构自主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教学与管理更为灵活。
2.管理内容
高中国际课程内部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①课程管理,包括课程的设置与安排、教材的选用与引进、教学组织与教学管理、教与学方式的优化、课程评价与质量评估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中方机构教育教学活动的组成部分,应当接受中方教育机构的管理;实施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方教育机构应对外国教育机构提供的课程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②学生管理,包括招生及学生学籍管理、师生沟通与学生辅导、学生发展规划与学习指导、学生档案保存与发展追踪等。按《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中方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学籍管理制度,并报审批机关备案。招生简章和广告及招生宣传需要在主管部门备案,并严格按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招生后对学生进行规范的学籍管理和档案保存;对学生入学、学习和毕业后的发展进行对比性追踪;对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进行针对性指导和规划、加强师生和学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③教师管理,包括中外教的招、聘、管以及激励措施、教师专业发展和团队协作等。④辅助管理,包括项目实施的后勤保障、资源拓展以及师生活动的条件保障等。
3.省市经验
北京市作为我国国际化程度较高、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高中国际课程引入发端早,在十多年的摸索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国际课程的内部管理体现在:
(1)项目定位 中外合作办学引入国际课程的出发点是什么,目前在维护国家教育主权、关注教育公平、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满足部分学生多样化的发展等几方面需要全面把握和重点协调。如北京三十五中国际部的三个基本定位是:高中课程改革的试验田,新型课程的孵化器,优秀教师的培养基地。本着“具有国际视野的中国人和具有中国情怀的世界人”的培养目标,学校遵循的原则是以国家法律、教育意识形态、高中会考课程标准为准则,根据国际化人才培养需求和学生认知水平适当引进英美优质课程。
(2)合作外方 如何选择合作外方,学校一般从三方面考虑:一是看合作对象是否与本校有相同或相近的办学理念;二是看是否是所在国的高质量学校;三是根据彼此的合作意愿进行深入沟通,在办学目的、培养目标、引进优质课程、深层合作、质量保障等方面达成共识并能真诚合作。
(3)课程引入 在课程引入上,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以中国课程为主干、引进课程为补充,并加以融合,既保持中国基础教育的完整性及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又能融合国外的先进教育理念和优秀的教学实践,达到中外合璧、优势互补的效果。在课程设置与安排上,关注每个学生的需求,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帮助学生在完成学业的同时,实现其希望获得的。在国外教材的选用上,侧重语言、数学、自然学科,对教材引入进行三级审查:教研组、学部和学校,审查后交主管部门审核和备案。审核主要围绕是否符合我国的政策和法规,是否符合国际课程的培养目标,以及难度是否适合学生的特点等进行。鼓励教师深入学习所引进课程的学科内容和教学大纲,开展同一学科在知识结构、教学目标等方面的对比研究,从而寻找中西教育教学的异同,取其精华,为我所用。鼓励学校开展国际课程与我国高中本土课程的整合研究,并将整合后的内容作为服务于普通班学生的校本选修课。(www.xing528.com)
(4)教学管理 包括教学组织形式及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教学设施设备管理、课程及教学资源管理等。国际课程普遍采用小班制、走班制和分层教学模式等为学生提供个性化辅导,让学生根据自己的能力进入不同班级,感受学习的乐趣。为减轻学生负担,可进行部分课程的学分互认、会考替代和课程整合。如整合具有中国高中教育特色的会考课程以及相应科目的国际课程(英文类学科课程),兼具中外课程优势,学习效果好,学习效率高,学生学业负担也得以减轻。在考试评价中借鉴西方多元化评价模式,如增加弹性作业、学术性论文、小组合作、课题研究等,以满足学生知识与技能的全面发展。学生的课堂表现、笔记、回答问题、听讲、作业、活动参与度都是评价项目,全方位体现学生自身的进步和多方面的发展。
(5)学生管理 一般采取年级主任领导下的导师制,提倡每位老师都是导师,无论中方教师还是外方教师,在课上和课下为尽力为中外合作项目的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学业辅导。同时设有专业的心理辅导师团队和升学指导咨询师团队,学生在学习规划、大学选择、留学申请等方面的行动,都会得到中外咨询师的专业辅导。学生高一入学即开始在考试规划、课程选择、专业选择、学校选择、校内社团活动、社会活动等方面,接受面向整体及个性化的升学规划和指导服务,以发掘学生个人特点、兴趣特长和学术特点,从而帮助学生成功入读最适合自己学术及就业发展的高等院校。
(6)教师管理 对主讲教师任课资格审查及审批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外教招聘完全按照北京市人保局和外专局对外教的要求资质招聘,所聘任的外籍教师满足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等基本要求。逐步构建中外教“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即任教该项目的中外教师聘、评、奖、惩标准统一,岗位职责与工作量评定标准统一,以学科组为单位共同开展教研活动。
(7)质量保障 首先是严格执行中方课程学业水平测试,保障学生全面培养;二是严格执行国际课程的国际标准,保障学术严谨性;三是中外教双方构建“一体化”管理体系,协同发挥优势,共同育人;四是成立学生学业规划与指导中心,配备专业学业规划导师,开设学业规划指导课程与教育咨询活动,指导学生学业成功和明确未来发展方向;五是逐步建立国际课程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明确听评课制度、课堂教学反馈问卷调查、教师学生座谈会等。
(8)效益评估 如何衡量一个国际课程项目,需要从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课程引进、融合实施、课程学术水准、是否推动先进的教育改革、毕业生接受进一步教育的能力等方面入手,就合作办学的宗旨、目标、特点、体系、方案及实施、效果等全方位进行判断。具体包括如办学宗旨及指导思想是否正确、办学目标是否符合学生的发展需要、办学行为是否真实、课程是否合理、师资是否完备、管理是否规范并创新、评价体系是否公平合理等。
4.项目案例
面对中外教师在教学方式与内容、评价模式、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差异,部分学校形成了具有本校特点的中外双方合作管理机制与模式,学校的成功经验将为后续的中外合作办学提供了借鉴。
北京一零一中学中美国际课程合作项目由专门的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管委会由中方主管校长任项目主任,教学副校长任副主任并直接领导和管理该项目的运行;同时学校正式成立国际部,委派专人负责该项目的具体开展与实施工作。项目管委会同时由美国合作学校校长、国际课程教学总监担任项目管理工作,共同进行该项目的监督与实施工作。外方学校除每月定期的项目调研外,还定期组建学术专家团队来学校进行固定的学期评审工作,形成项目评估报告,与学校项目管理人员共同研究问题并制定对策。内部管理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中方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提供教学场地、设施、中方师资;开展教育教学管理,主持外籍教师的选聘。合作外方的主要职责包括:推荐和帮助审核外籍教师,提供部分课程的教学咨询,协助国外大学申请的咨询与指导等。外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包括:①负责派遣有资质的课程项目管理副主任、学术顾问各1名,协助本项目的管理工作,协助中方进行教学计划的制定及学生的学业管理;②负责协助中方在第一年选聘3名优秀的任课教师承担本项目AP课程的教授与学术指导,以后每年根据学校及学生所需提供相应数量的教师;③负责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及项目相关资料,以便中方能顺利进行项目考察、立项、报批等有关手续;④协助中方负责对本项目学生提供国外大学的升学指导与咨询;⑤协助中方提供先进的美国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及项目管理的经验;⑥协助中方引进美国课程所需的原版教材、相关教辅资料、教学参考资料等课程学习材料,并提供意见与建议;⑦对中方建立的教学质量评估管理系统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⑧对中方建立的外籍教师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了更好地进行项目管理,该项目下设了6个中心:课程与科研中心、教学与教研中心、留学指导中心、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心、教务管理中心和外教管理中心。除了每个中心由专人负责管理外,在课程与教研、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方面,各中心与101中学教学处、课程处与教育处紧密结合,统一管理,共同为课程的科学规划与设置、学生的全面发展而努力。
北京市海淀区外国语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合作对象、合作模式、合作内容、招生计划、培养方案、办学条件、师资配备、质量保障等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通过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对各项目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组织安排和日常监督,同时责成学校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对各项目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与监控。项目所在学部分别建立了由学部领导任主任的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质量评估机构和各学部项目管理委员会及时向学校管理委员会汇报项目开展情况,两级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由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定期向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办学报告和向社会发布项目办学基本情况。项目各级管理机构的建立和职能的发挥,加强了学校在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中的主导地位,保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了项目政策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促进了各项目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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