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规民约作为规范乡民行为的重要依据,应当跟上时代发展,符合时代要求。传统的乡规民约建立在民风淳朴的背景下,在社会文化发生变迁、人们思想不断发展变化的今天,乡规民约也应当及时跟进时代潮流,推崇优秀传统文化并吸纳现代文明,帮助农民构建精神世界,在物质生活水平提升的情况下建立充实的内心世界,避免被虚无主义、浮躁思想侵蚀。
首先,现代乡规民约应倡导社会主义道德,指导村民行为。乡规民约历史久远,传统乡规民约中体现出儒家思想,重视礼义教化,崇尚伦理道德,以礼来引导人的行为。由于儒家思想在我国古代社会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上到国家法律,下到民间规范,都包含儒家思想的内容,儒家主张以“礼”为治世工具,使每一个小单元保持良好运转,进而使整个社会秩序持久运行。瞿同祖先生在《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指出,在古代中国家族之中,父权的地位是绝对的和永久的,在一切事务上都有决定权,父亲死亡,男性子孙顺位获得继承权,女性没有继承权,社会地位不平等导致权利不平等,这样的社会现象在当时很普遍。[22]当儒家思想被统治者采纳之后,儒家在社会规范的设计上认为贵贱有别,长幼、尊卑之间都应该有分寸,承认社会差异,并主张用礼来维持这种社会差异,秦、汉以后的儒臣在制定法典时也体现了儒家思想。乡规民约作为农村社会的行为规范,也同样体现了儒家纲常伦理的要求,提倡用礼来指导乡民,用教化的方式帮助改善民风,使人心良善。在现代法治社会,乡规民约应当合法合理,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观的要求。儒家文化作为古代中国治理社会的主要思想,存在一定的阶级性和时代局限性,因此对其应批判性继承。传统乡规民约中优秀的思想可以保留,以发扬乡民淳朴的民风,在新时代,可以将社会主义道德观引入乡规民约之中,以此引导乡民的行为。
其次,乡规民约与社会主义道德密不可分,民政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到规约的内容,其中“规范日常行为”“引导民风民俗”的内容就是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道德风尚的。道德建设可以使乡规民约明确价值导向,乡规民约对道德理念、价值以规范的形式落实,是对社会主义优良道德的弘扬。在现代乡规民约中倡导社会主义道德,能够起到良好的道德引领作用,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良好道德观在新时代仍然具有社会价值,不但有利于文化传承,而且有利于培育民族情感,使乡规民约更为乡民所认可,促进乡规民约的实施。同时,社会主义道德的内容符合时代要求,是处于新时代的乡规民约的价值选择,可以使乡规民约更具有时代特色,为乡规民约的创新发展注入时代活力,逐步提高目前乡规民约的创新性和时代性。(www.xing528.com)
最后,发挥乡规民约在新时代对乡村振兴的作用。在新时代,国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乡规民约也应与时俱进,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积极作出改善,充分发挥作用。乡村振兴战略旨在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差距,发展先进科技,保护原有生态环境,让农民职业焕发生机,分阶段执行,逐步实现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发展现代化,对实现农村治理模式现代化、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以科技支持农村发展等具有重大意义。乡规民约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关系非常紧密,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发展的七大战略之一,对未来农村社会的发展进行了分阶段的详细规划,在这样的背景下,乡规民约作为乡间传统的行为规范,应积极响应。乡规民约的主要作用是规范农村社会秩序,使农村社会长久稳定发展,契合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要求。乡村振兴战略中关于思想道德的部分指出“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关于文化的部分提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2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形成良好乡风的基础,是一个村庄的文化底蕴,是凝聚村民的力量,也是农村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乡规民约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时,乡规民约也应实现与时俱进,推动乡村振兴,在国家大政方针的指导下,以具体形式约束乡民行为。例如,乡村振兴战略对学校教育、科技发展等方面都有细致规划,作为影响民风的乡规民约也应当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积极创新。比如教育方面,以往有些村庄的乡规民约约定不准使小学生辍学,而没有提及初中生,但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并预期提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在乡村任教比例,帮助发展农村教育,在乡规民约中可以约定学生须依法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学习;在发展乡村旅游方面,乡规民约约定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禁止捕杀珍贵动物,任意砍伐树木等,而开展旅游工作后村委会对乡民行为以及乡民与游客的关系也要谨慎处理。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乡规民约也应及时完善,特别重视乡民精神世界的变化,继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并注入新时代新价值理念,提高农民在公民社会中的公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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