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是各国金融体系的主体和基础,适应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资金商品化、利率市场化以及银行与客户可以相互选择的竞争机制。它在美国称为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在英国称为清算银行(Clearing Bank),在德国称为信贷银行(Credit Bank),在日本称为普通银行(General Bank)或存款银行(Deposit Bank)。
关于商业银行的概念,经济学界、金融学界都有不同的表述,比如我国的大百科全书将其概述为以利润为主要经营目的,以经营各种存款贷款为主要业务并向客户提供多种服务的银行。而我国的商业银行法将其定义为: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有的还将其表述为:有能力贷款,至少部分贷款最终成为新的活期存款的银行。尽管以上表述不同,但所包含内容基本是一致的,即商业银行是一个金融中介机构,商业银行以营利为目的,商业银行以存贷款为经营对象,商业银行能够利用负债进行信用创造,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不断发展,人们逐步对商业银行有了一个统一的认识,即商业银行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以多种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能利用负债进行信用创造,并能为客户提供综合性、多功能服务的金融企业。
那么,商业银行是如何产生的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认识早期商业银行的产生过程。(www.xing528.com)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封建割据,铸币的重量、成色不统一。为了适应贸易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货币兑换,于是逐渐从商业社会中分离出一种专门从事货币兑换的商人,即货币兑换商。后来,人们把他们所从事的行业称为货币兑换行业。他们最初只是单纯办理货币兑换业务,从中收取手续费。随着商品交换的扩大,经常往来于各地的商人为了避免长途携带货币和保存货币的风险,把货币交给兑换商人保管,并委托他们办理支付、结算和汇款。如此一来,货币兑换商手中聚集了大量的货币资金,他们利用这些资金办理贷款业务。这样,货币兑换行业就发展成了既办理兑换,又经营货币存款、贷款和汇款等业务的早期银行了。
早期银行大都利息很高,规模不大,不能满足资本主义工商业的需要。因此,客观上迫切需要建立起既能汇集闲置的货币资本,又能按适度的利率向资本家提供贷款的现代资本主义商业银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