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账“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1.新账“财政拨款结转”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期初余额
在新旧制度转换时,法院按照新制度规定将原账“其他应收款”中的预付款项计入预算支出的,应当对原账的“财政拨款结转”科目余额进行逐项分析,按照减去已经支付财政专项资金尚未计入预算支出(如其他应收款中的预付款项等)的金额后的差额,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
新账“财政拨款结转”科目期初余额=原账“财政拨款结转”科目余额进行逐项分析—已经支付财政专项资金尚未计入预算支出(如其他应收款中的预付款项等)的金额。
账务处理如下:
借:资金结存
贷:财政拨款结转
2.新账“财政拨款结余”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期初余额
新账“财政拨款结余”科目期初余额=原账“财政拨款结转”科目期初余额
借:资金结存
贷:财政拨款结余
3.新账“资金结存”科目期初余额
①新账“资金结存”科目期初余额=新账“财政拨款结转”科目期初余额+新账“财政拨款结余”科目期初余额
②新账“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明细科目借方余额=原账的“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余额
③新账中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明细科目借方余额=①新账“资金结存”科目期初余额-②新账“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期初余额
(二)新账“非财政拨款结转”“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期初余额
1.新账“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期初余额(www.xing528.com)
在新旧制度转换时,法院按照新制度规定将原账其他应收款中的预付款项计入预算支出的,应当对原账的“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项目结转”科目余额进行逐项分析,按照减去已经支付非财政拨款专项资金尚未计入预算支出(如其他应收款中的预付款项等)的金额后的差额,登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借方。
新账“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期初余额=原账“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项目结转”科目余额进行逐项分析-已经支付非财政专项资金尚未计入预算支出(如其他应收款中的预付款项等)的金额。
账务处理如下: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非财政拨款结转
2.新账“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期初余额
在新旧制度转换时,法院按照新制度规定将原账其他应收款中的预付款项计入预算支出的,应当对原账的“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非项目结余”科目余额进行分析,按照减去已经支付非财政拨款非专项资金尚未计入预算支出(如其他应收款中的预付款项等)的金额后的差额,登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借方。
新账“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期初余额=原账“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非项目结余”科目余额—已经支付非财政非专项资金尚未计入预算支出(如其他应收款中的预付款项等)的金额
账务处理如下: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非财政拨款结余
3.“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期初余额
④新账“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余额=新账“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期初余额+新账“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期初余额
(三)新账“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余额
新账“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余额=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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