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算收入支出表反映法院在某一会计年度内各项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收支差额的情况,见表8-5所示。
(2)本表“本年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年实际发生数。本表“上年数”栏反映各项目上年度的实际发生数,应当根据上年度预算收入支出表中“本年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如果本年度预算收入支出表规定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一致,应当对上年度预算收入支出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将调整后金额填入本年度预算收入支出表的“上年数”栏。
(3)本表“本年数”栏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本年预算收入。
①“本年预算收入”项目,反映法院本年预算收入总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其他预算收入”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②“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反映法院本年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
③“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反映法院本年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本项目应当根据“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
④“其他预算收入”项目,反映法院本年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纳入法院预算管理的各项预算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预算收入”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
“利息预算收入”项目,反映法院本年取得的利息预算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预算收入”科目的明细记录分析填列。法院单设“利息预算收入”科目的,应当根据“利息预算收入”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www.xing528.com)
2)本年预算支出。
⑤“本年预算支出”项目,反映法院本年预算支出总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行政支出”“其他支出”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⑥“行政支出”项目,反映法院本年履行职责实际发生的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行政支出”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
⑦“其他支出”项目,反映法院本年除以上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支出”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填列。
3)本年预算收支差额。
⑧“本年预算收支差额”项目,反映法院本年各项预算收支相抵后的差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本期预算收入”项目金额减去“本期预算支出”项目金额后的金额填列;如相减后金额为负数,以“-”号填列。
表8-5 预算收入支出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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