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入费用表反映法院在某一会计期间内发生的收入、费用及当期盈余情况,见表8-3所示。
(2)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编制年度收入费用表时,应当将本栏改为“本年数”,反映本年度各项目的实际发生数。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实际发生数。编制年度收入费用表时,应当将本栏改为“上年数”,反映上年度各项目的实际发生数,“上年数”栏应当根据上年年度收入费用表中“本年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如果本年度收入费用表规定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一致,应当对上年度收入费用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将调整后的金额填入本年度收入费用表的“上年数”栏内。
如果本年度法院发生了因前期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等调整以前年度盈余的事项,还应当对年度收入费用表中“上年数”栏中的有关项目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1)本期收入。
①“本期收入”项目,反映法院本期收入总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财政拨款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②“财政拨款收入”项目,反映法院本期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③“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项目,反映法院本期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本项目应当根据“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④“利息收入”项目,反映法院本期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利息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⑤“其他收入”项目,反映法院本期取得的除以上收入项目外的其他收入的总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www.xing528.com)
2)本期费用。
⑥“本期费用”项目,反映法院本期费用总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业务活动费用”“资产处置费用”“其他费用”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⑦“业务活动费用”项目,反映法院本期为实现其职能目标,依法履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用”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⑧“资产处置费用”项目,反映法院本期经批准处置资产时转销的资产价值以及在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或者处置收入小于处置费用形成的净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资产处置费用”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⑨“其他费用”项目,反映法院本期发生的除以上费用项目外的其他费用的总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费用”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3)本期盈余。
“本期盈余”项目,反映法院本期收入扣除本期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本期收入”项目金额减去“本期费用”项目金额后的金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表8-3 收入费用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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