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减让原则是GATTS-WTO自始倡导的原则,这个原则一直作为最惠国待遇原则、互惠原则和透明度原则等原则的实际执行载体,是GATTS-WTO历次谈判的主要议题,我国“入世”当然得遵守该原则。根据中美协议,我国承诺:总体平均关税率从22.1%降至17%,农产品关税降至14.5%至15%,其中葡萄酒关税从65%降至20%,奶酪从65%降至12%,牛肉、水果从30%~45%降至10%左右;工业品总体水平降至平均9.4%,美国优先产品为7.1%。在汽车业方面,中国将于2006年之前,把关税由目前的100%或80%降低至25%,最大的减幅将在加入世贸的第一年作出。汽车零件关税将于2006年前减至平均10%。中国将大幅降低木材和纸的关税,由目前的木材12%~18%和纸15%~25%降到总体为5%~7.5%之间。中国还将落实化学品协调倡议(chemical harmonization initiative)的大部分内容。根据该倡议,各个类别下产品的关税将会是5.5%和6.5%。中国将参加信息技术协议(ITA),该协议旨在消除诸如电脑、电讯设备、半导体、电脑设备和其他高科技产品的所有关税。另据《中欧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中国向欧盟承诺:对于从轧棉机到建筑材料的150种特定产品的平均关税从18.6%下降到10.9%,所有烈酒类产品的关税保持在10%水平;基本化妆品的关税降至10%;皮革和皮革物品的关税从20%~25%降至10%;5种特定鞋类关税从25%降至10%;5种最重要大理石/建筑石材关税从25%降至10%;11种基本陶瓷产品的关税从24.5%~25.5%降至10%~15%;6种特定玻璃产品的关税从24.5%降至5%;52种重要的机械器具关税从35%降至5%~10%。我国与其他WTO成员之间的双边协议中也作出了类似的承诺。(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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