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需要的是政府管理职能在有所为的领域要大大缩减,重点要突出,有所不为的领域要大大拓宽,全部让给市场、企业和中介机构及行业协会[14]。
政府有所不为主要是指应减少和改进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扩大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和对外自主权,彻底还权给企业、事业、社会组织,使之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责任主体。政府有所为是指政府应充分发挥服务于市场的功能,为市场的发展创造宽松、公平的环境。在WTO多边贸易体制下,强化政府合理的职能才能在全球化的激烈竞争中维护本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国家的经济安全。具体而言,政府应在如下几个方面强化职能[15]:
1.保持贸易平衡与促进市场多元化,保持进口总量和出口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出口多元化市场的形成。
2.运用争端解决机制,争取宽松的目标环境。争端解决机制是处理多边贸易摩擦与纠纷的“安全阀”,政府应充分利用这一多边机制,为企业的发展创造公平、宽松的国际环境。
3.为企业做好全球性信息收集服务工作。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得信息收集工作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应充分重视政府机构和半政府机构(如国际贸易促进会、国际贸易商会)的信息收集功能,为企业提供商情和协助其开拓国际市场。(www.xing528.com)
4.建立国内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机制。WTO规则在成员境内的统一实施是入世的基本要求,统一实施要求有统一市场,我国长期以来地方保护主义盛行,“诸侯经济”意识浓厚,与WTO规则有较大差距。为此我国政府需制定出一整套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国内统一市场,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5.依照WTO规则,积极保护国内产业。市场开放对国内产业可能造成巨大的冲击,WTO允许成员采取保护国内产业的手段,包括保障措施,反倾销,反补贴,国际收支平衡,保护幼稚产业,一般例外,安全例外,申请免除义务,关税减让重新谈判等,我国政府应熟悉这些规则,充分利用这些规则保护国内产业。
6.统筹协调成套技术设备的引进,推动高新科技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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