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稿酬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1.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费用扣除方法与劳务报酬所得相同: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定额减除800元的费用;每次收入超过4 000元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应纳税所得额)减按70%计算。
稿酬所得按“次”计税,所谓的“每次收入”,是指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规定如下:
(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2)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所得,可根据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5)多人共同合作著书,应先分稿酬再缴税。
2.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
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计算公式为
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70%×20%
(二)稿酬所得的纳税筹划方法
稿酬所得的税负一般不是很重,但作者在著书或者写文章时,如果能进行纳税筹划,可以进一步减轻税负。稿酬所得纳税筹划方法与劳务报酬所得纳税筹划方法相似,一般思路是尽量增加费用扣除的次数或转移费用。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通过延迟收入、平分收入等方法,将每一次的稿酬所得控制在较低的范围内,尽量少预扣预缴税款或者使得预扣预缴的税款为零。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再依法计算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多退少补,尽量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次数的纳税筹划
稿酬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是按次征收的,次数的纳税筹划即通过筹划使同一笔稿酬收入由某一个人纳一次税、只扣除一次费用,变为由一个人或多个人纳多次税,使费用扣除的次数增加,如果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费用扣除比率就超过20%,从而成功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减轻税收负担。
(1)系列丛书筹划法。(www.xing528.com)
税法规定,个人以图书、文章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再付稿酬,均应合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不同的作品却是分开计税,这就为纳税筹划创造了条件。
将一本书分成几个部分,以系列丛书的形式出现,则该作品将被认定为几个单独的作品,单独计算纳税,这可以为纳税人节省税款。
【案例6-13】 曾教授是某大学的英语教师,在考研英语辅导方面颇有心得,许多人建议他编写一本考研英语辅导用书。曾教授接受了此建议,准备编写一本《英语考研宝典》,包括单词、语法、完形填空、阅读、写作、听力六部分,约40万字,将取得稿酬20 400元,曾教授可通过怎样的筹划减轻个人所得税税负?
筹划分析
方案一:如果曾教授只出版一本《英语考研宝典》,则
稿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20 400元×(1-20%)×70%×20%=2 284.8元
方案二:如果曾教授将一本书编写成一套《英语考研宝典》丛书,一共6本,分别是《英语考研宝典——单词分册》《英语考研宝典——语法分册》《英语考研宝典——完形填空分册》《英语考研宝典——阅读分册》《英语考研宝典——写作分册》《英语考研宝典——听力分册》,平均每本书稿费为3 400元。
每本书稿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3 400-800)元×70%×20%=364元
系列丛书稿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合计=364元×6=2 184元
曾教授稿酬所得少预扣预缴税额100.8(2 284.8-2 184)元。
只出版一本书时,纳税人预扣预缴税额相对较多,因为同一部作品的稿酬只能扣除一次费用;出版系列丛书时,纳税人预扣预缴税额相对较少,因为不同的作品分开计税,每一部作品的稿酬都能扣除一次费用,费用扣除增加。因此,曾教授应编写系列丛书。
采用系列丛书筹划法时应注意:首先,以系列丛书的形式出版,一方面可以使自己的书尽快面市,让读者很快购买到急需的书;另一方面可以减轻读者购买的承受力,从而扩大市场占有量。但如果该种分解导致著作的销量或者学术价值大受影响,则这种方式将得不偿失。其次,筹划时应保证每本书的平均稿酬低于4 000元,因为这种筹划方法利用的是费用扣除的临界点,只有在稿酬所得低于4 000元时,实际费用扣除标准才大于20%,从而使预扣预缴税额相对较少;若每本书的平均稿酬高于4 000元,这种筹划方法对纳税人预扣预缴税额没有任何影响。
(2)共同创作筹划法。
如果一项稿酬所得预计数额较大,还可以考虑采用共同创作筹划法,即将一本书由一个人写作改为由多个人写作。与上一种方法一样,该种筹划方法利用的是低于4 000元稿酬的800元费用抵扣,这项抵扣的效果是大于20%抵扣标准的,从而使预扣预缴税额相对较少。如果每个作者的稿酬低于800元,则预扣预缴税额为零。
2.费用转移的纳税筹划
根据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稿酬所得只能在一定限额内扣除费用。众所周知,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而得,税率是固定不变的,应纳税所得额越大,应纳税额就越大。如果能在现有扣除标准下,再多扣除一定的费用,或想办法将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就可以减少应纳税额。
例如,让出版社提供尽可能多的设备或服务(可以考虑由出版社负担的费用有资料费、稿纸、绘画工具、作图工具、书写工具、其他材料、交通费、住宿费、实验费、用餐、实践费等,有些行业甚至可以要求提供办公室以及电脑等办公设备),这样就将费用转移给了出版社,自己基本上不负担费用,使自己的稿酬所得相当于享受到两次费用抵扣,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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