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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税率及适用条件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在中国没有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税率及适用条件

(一)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无论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一律执行相同的基本税率,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税收的公平性,是我国整体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的重要表现。

在中国没有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上述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比如,一家美国建筑设计公司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那么对其来自上海某建设单位的设计费收入应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税率

1.小型微利企业20%的低税率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①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②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③资产总额不超过5 000万元。无论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优惠。

2.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税率(www.xing528.com)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五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 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 000万元至20 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 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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