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筹划是现代企业理财活动的重要内容,其目标定位应服从于企业目标,与企业目标一致,并且随着企业目标的调整而调整。
在企业目标定位于利润最大化的条件下,税收筹划的目标必然是追求税后利润最大化。追求利润最大化相对于追求税负最轻的节税方式而言,已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但是如果按照这一目标来进行税收筹划,依然会导致企业目光短浅,只会以当年利润或经理人任期的利润多少来选择纳税方案,而不是从企业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的角度来选择纳税方案。在税收筹划实践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一纳税方案能够减轻税负,或能带来当年利润最大化,但从企业长期发展来看,是不利的。显然,这不是税收筹划应达到的目的。将税收筹划的目标定位于企业价值最大化,是科学发展观在税收筹划中的具体体现。根据这一思路,企业在进行一切生产经营投资决策时,加入税收政策或税收法规因素,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选择或放弃某一方案的行为和过程,就是税收筹划活动。并不是只有选择税负最轻或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纳税方案的活动才称为税收筹划,有时甚至通过税收筹划达到多交税的目的,如果有利于企业价值最大化,也应该认为是合理的税收筹划。如企业为了争夺某年或某地区纳税大户的第一名,在与第二名的纳税总额差距不大的情况下,通过合理调整而增加纳税额从而在纳税信用等级、纳税排名等方面取得较高的社会声誉和较大的宣传效应,也是合理的。有的企业为了实现连续几年盈利增加的目的,从而达到上市要求,通过调整历年利润水平从而多纳税也是总体有利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www.xing528.com)
综上所述,以税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税收筹划和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税收筹划都是在遵从税法前提下纳税人对生产、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纳税方案的一种安排,主要区别在于企业目标定位不同。理想的税收筹划是节税、税后利润最大化和价值最大化三者的统一。但在现实中三者的统一往往是很困难的,当三者发生矛盾时,应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决策依据。由单纯追求节税和税后利润最大化目标向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转变,反映了纳税人现代理财观念不断更新和发展的过程,也是科学发展观对税收筹划健康发展的要求。从这个角度来说,以节税和税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税收筹划是税收筹划发展的低级阶段,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税收筹划才是税收筹划发展的高级阶段。在我国税收筹划发展过程中,应大力倡导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税收筹划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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