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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典当业在明清两朝达到鼎盛时期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社会商品经济日益发达,尤其是明朝末年我国沿海地区出现了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个体工商业及手工业的活跃和商业贸易的昌盛,均有效地刺激了典当业发展,给该行业带来了巨大的活力与潜在的动力。自此,中国典当业在明、清两朝步入历史鼎盛时期。就明清两朝之间看,尤以山西晋帮和安徽商帮经营典当的规模为最大。由此可见中国典当业在明清之际的极盛之景。因此,到明代中后期,典当已经成为一种相当成熟的金融机构。

中国典当业在明清两朝达到鼎盛时期

随着社会商品经济日益发达,尤其是明朝末年我国沿海地区出现了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个体工商业手工业的活跃和商业贸易的昌盛,均有效地刺激了典当业发展,给该行业带来了巨大的活力与潜在的动力。自此,中国典当业在明、清两朝步入历史鼎盛时期。据史料显示,“康熙三年(1664年),按当铺税推算,全国约有当铺二万多家”,可见在“康乾盛世”期间,典当业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的景象。究其原因,大略如下:元末明初,随着经济的复苏与生产力的进步,佛寺典当慢慢走向消失。而明太祖朱元璋因其自身的经历而认定典当行业是加重贪官污吏对农民盘剥的罪恶渊薮,对之极其憎恨,由此促使官营典当在明朝销声匿迹。但是,作为替换与补充,民间商业典当则顺势发展起来,典当业还是持续发展。明代的民间商帮所开典当业较为发达,典当资本主要以商人资本为主,并且占有全部典当市场份额。明末冯梦龙所撰《喻世明言》中“要到大市街当铺问个家信,那典铺在蒋家对门”的文字,说明到了明代末期,当铺已经成为民间的习惯用语。就明清两朝之间看,尤以山西晋帮和安徽商帮经营典当的规模为最大。至明代神宗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朝廷为增加税源而专设“典税”税种,从一个侧面窥探出当时典当业的兴盛。

清代,典当业进入黄金时代。据粗略统计:康熙二十四年,全国有当铺15000多家,典当业分布比“钱庄、票号业更为广泛”;乾隆年间,全国当铺共18075家,仅“京城内外,官民大小当铺六七百座”,年收典税九万两白银。该时期的大贪官和珅就拥有当铺75家、资本达三千万两白银;嘉庆年间,全国当铺发展到了23000家以上,年上交朝廷税银达十一万五千两,而且出现许多规模庞大、资金充裕的大当铺。由此可见中国典当业在明清之际的极盛之景。因典当丰厚的赢利,引来了皇宫贵族及官府胥吏纷纷投入典当业,涌现出不少皇当、官当,从而呈现皇当、官当、民当三大典当资本鼎足的经营态势。更为重要的是,典当业内部分工更加明确、专业化程度加强、经营与管理水平同步提高,诞生了《典当须知录》等内部管理文献

目前研究者普遍认为:明清时期,随着商业资本的发展,典当业日趋兴盛,到清代中期达到顶峰。换言之,明清两朝的数百年间,我国的典当业由于各方面的因素促进而空前繁荣,以至于成为地主、富商、官绅乃至官府、皇室投资取利的热点,不仅与人们的生活消费密切相关,而且已渗透到当时社会的多个层面,与国家经济、官僚政治、思想文化、习俗风尚、社会局面等都发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清代的典当或信贷被指为“执着平民金融之枢纽,操纵着平民生活的生杀大权”,进而得以赓续与持久。我国古代典当业发展到明清时期达到空前兴盛阶段,究其原因在于明清商品货币经济的发达及政府的“利典”政策,为明清典当业兴盛提供了良好社会环境;而典当业自身的行业特点,则成为明清典当业兴盛的内在动力。(www.xing528.com)

总体上来看,从唐宋以来至明朝,中国典当业逐渐由寺庙经营、官府经营发展到商人资本经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其一,典当业的资本来源日益社会化,其组织方式逐渐由独资向合资、合伙乃至合股的方向发展。其二,典当业呈现出跨地域经营的趋势,一些富豪大贾和财力充裕者,不但在本地或一个地方经营典当业,而且在外地或同时在数处开设典当行,谋取利息。其三,典当业的内部分工得到发展,专门的经营者阶层出现。最后,典当业与社会经济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典当业的放款逐渐向生产经营领域和商业流通领域渗透,流动资本的借贷成为典当业的主要业务。因此,到明代中后期,典当已经成为一种相当成熟的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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