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要要求。围绕依法履职,全年共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会议8次,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和议题70项,作出决议决定13项,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4次。
坚持服务全局大处着眼、解决问题小处着手。紧紧围绕中央和市委要求干的、区委着力干的、“一府一委两院”重点干的、人民群众需要干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依照法定原则、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突出重点问题、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坚持真监督、做到真支持,监督与支持同向、共振,在发挥人大“法治钢印”作用上努力创新开拓。
强化国民经济、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要求,完善监督办法和程序,抓好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国民经济和预算执行的监督、预算的审查和批准、决算的审查和批准等工作,并重视审计结果运用和问题整改的监督,强化了预算绩效管理,助力风险防范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首次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有关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并书面审议综合报告,及时掌握国有资产基本情况,监督政府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督促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决策部署,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www.xing528.com)
围绕七大战役21场攻坚战,强化多种监督方式运用,着力提高监督“刚性”。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和专题询问,找准结合点和助力点,以助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监督与支持紧密结合、寓支持于监督工作全过程来开展工作,形成与政府及组成部门的有效沟通对接。主任会议成员、驻会委员分5组,在学习培训练好“内功”的基础上,带着开展主题教育的政治站位开展调研,共向全区29个镇街、5个园区和部分实体企业发放调查问卷397份,梳理出五大方面48条具体问题;在此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开展了首次专题询问。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和国家卫生区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并采取区镇(街)上下联动方式对创建文明城区进行视察检查。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围绕文明城区创建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了视察前培训动员。上下联动执法检查点位115个,查出问题92个,提出意见建议118条,并推动各级整改落实。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全面落实司法责任,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我区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就控制地面沉降进行了专题学习,统一了思想,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了控制地面沉降工作视察;听取和审议了土壤污染防治及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思路举措的报告和2019年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区政府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打好打赢生态环保战役。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工作,接收区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7件,抄送备查11件,做到了及时、完整、规范。充分发挥区人大常委会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主体作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完成10项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反映武清社情民意,为上级人大立法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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