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告诉我们,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以人民为主体的历史进程,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以及变革社会的最终决定力量。人民群众始终是我们社会主义建设的依靠力量和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前进的决定力量,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基本观点在中国社会实践运用的产物。正是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指引下,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及改革时期,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及改革中的一个个胜利。相应地,人民是社会主义事业的缔造者、建设者,也应该是社会主义事业成果的享有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成为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中国梦的本质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因此,中国梦是国家的梦、民族的梦和每一个中国人的梦。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那样:“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1]这也就是说:“人民是中国梦的主体,是中国梦的创造者和享有者。中国梦不是镜中花、水中月,不是空洞的口号,其最深沉的根基在中国人民心中,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2]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把握时代发展大势,立足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强调要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指向,完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为做好新时代文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这项制度的提出,不仅凸显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正确性,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文化的人民性,更是从根本上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依靠谁““为了谁“这一原则性问题。因此,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的提出,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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