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更好地完善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农村村民享受到更加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务,公共图书馆的另一形式——农家书屋应运而生。由于村庄距离公共图书馆距离较远且交通不便,村民前去图书馆借阅的机会并不多,而农家书屋工程将公共图书馆等文化建设通过农家书屋的形式转移到广大农村地区,为村民提供了便捷的阅读场所。农家书屋作为文化惠民工程中的代表性工程,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广大农民群众在阅读方面的难题,在较大程度上满足了村民读书看报的需求。
早在2005年,农家书屋工程便开始在甘肃省与贵州省的农村地区、贫困地区进行试点运行工作。在农家书屋工程启动的初始阶段,其发展效果并不理想,主要问题包括地方部门的管理流于形式;传播媒介多样,农民对于纸质阅读意愿较低;“一刀切式“的供给方式难以满足农民实际需要等。这些问题导致的结果就是大量书籍资源既没有得到有效利用,也没有满足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切实解决问题,各级政府在信息化背景下以及具体实践的摸索下重新整合资源,进一步明确了对农家书屋功能的定位。农家书屋的建设不同于城市公共图书馆,它具有特定的赋予群体,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为目标,因而在图书类型的选择方面主要偏向于农业用书、技术用书。在明确农家书屋功能定位的基础上,到2012年,我国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在全国具备基本条件的行政村建成了60余万座农家书屋。2012年底,在中央与地方财政拨款的支持下,全国共计配送图书9.4亿册、报刊5.4亿份、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1.2亿张,农民人均图书拥有量达到1.13册[5]。综合数据分析,可见农家书屋工程在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养、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2015年后,政府对于农家书屋的建设更加注重各地条件的区别,强调要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特色以及农民的具体情况对农家书屋进行个别改造与整体推进。由此,农家书屋逐渐开始进行转型,形成了新的发展趋势。具体而言,主要在建设主体、建设方式等方面逐渐转型。在农家书屋建设主体上,产生了由政府一元主体主导建设转向非政府组织等多元主体加入建设的变化,促进了农家书屋向规模更大、标准更规范的“农村图书馆“方向发展。在建设方式上,传统农家书屋基于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始转向数字化农家书屋,在提升知识更新速度的基础上降低了书籍闲置率,有利于为农民提供个性化的读物,强化了文化传播功能。截至2018年1月,全国21省的282个行政村在“农家书屋“工程中,平均每村拥有藏书3784.32册、报刊21.74种,全年开放226.02天,每天开放6.53小时,32.41%的农家书屋与当地图书馆、乡镇文化站或其他农家书屋实行了图书流转[6]。进行数据分析可知,我国农家书屋工程的建设已经取得了较大进展,基本满足了农民的阅读需求。在此基础上,农家书屋的功能不断延伸,除了为农民提供图书以及阅读场所,还能够为农民提供更多信息资源与时事新闻,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近年来,农家书屋的功能进一步扩展,增加了各项丰富多彩的活动来激发农民的阅读兴趣,特别是在维护老年人和留守儿童文化权益方面开展了各类讲座,积极引导农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升个人素养。总的来说,农家书屋工程在地理位置、图书类型以及建设形式等方面的选择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在较大程度上贴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实践。随着广大农民对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增长,农家书屋的功能也不断丰富,有力地夯实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促进了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www.xing528.com)
总之,随着国家对文化惠民工程政策的完善以及具体实践的展开,我国文化惠民工程的实效性得到显著增强,覆盖面与时效性也在不断提高。文化惠民工程作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它的建设宗旨始终是为人民服务。实践证明,文化惠民工程是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重要工程,也是党和国家爱民亲民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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