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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法律法规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以及改革创新。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党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不仅必要,而且还应得到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法律法规

长期以来,我国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以及改革创新。其中的政府主导的基本含义就是政府要从当前中国社会发展的基本国情出发,通过实地调查,认真研究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按照一定标准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实现社会公平。而社会主义法律法规作为党和人民意志的共同体现,不仅是维护人民利益和公民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活动准则和行为准绳。法治是现代文明的制度基石。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党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不仅必要,而且还应得到进一步加强。因此,在当前的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过程中,政府要发挥其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则需在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法律法规上有所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在历次宪法修正中,始终把人民权力和权利放在了第一位,这就为人民享有基本文化权利和自由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特别是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其序言第七自然段进一步明确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发展布局,明确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就说明一直以来,文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都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两个文件出台的基础上,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也相继问世。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对当前建设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了最为基本而又重要的指导方针和原则,推动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不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不仅对法律制定的目标、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及外延、公共服务的原则、特征、标准及要求等作了宏观上的规定,也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及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的内容、要求及标准进行了规定,还对如何从财政政策和法律层面对公共文化服务进行保障进行了阐述。这部法律的制定,不仅对于如何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了具体的保障措施,也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多方面的指导。(www.xing528.com)

针对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现状,我们觉得,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法律法规建设。首先,要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落实工作。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人治“思想和市场经济的影响,人们心目中的规则意识较为淡薄,这就导致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具体落实中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抵制,使得一些法律法规在一些地方难以得到真正的执行和落实。因此,要更好地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当务之急是对人们进行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法律法规的推广、普及,使人们从心里真正意识到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以及国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其次,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法律法规建设。宪法和一些基本保障法仅仅为我们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了宏观上的指导方针,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还需要在具体实践中,结合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各地发展状况和各民族特性等,制定出符合本地方实情的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才能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比如,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之外,还应该针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公共文化服务、城乡公共文化数字化、博物馆及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等制定出专门的法律法规,来推动和保障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最后,特别是要把公共文化立法与当前文化体制改革有效衔接,推进公共文化领域法制化水平。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预示着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新型文化业态健康发展机制、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文化创作生产及传播工作机制等方面都会出现与以往不同的情景。这就要求党和政府要在遵循文化发展规律基础上,顺应市场经济要求,制定出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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