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歹徒的抢劫时,未成年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除了勇敢之外,还需要智慧,讲究策略。如果有能力制服犯罪分子,要勇敢地同其搏斗,实施正当防卫。如果没有能力将其制服,也可以采取多种方法脱身。比如常见的:“呼救脱身法”“周旋脱身法”“恐吓脱身法”“对犯罪分子进行说服教育法”,等等。
2013年10月某日晚,某中学学生高某(16岁)在从其姥姥家回来的路上,遇到两个歹徒欲抢劫其手机。这个刚烈的16岁少年与两个歹徒展开了殊死搏斗,在搏斗中被歹徒刺中11刀后身亡。
任何人看到这个典型案例,心情都会很沉重。我们痛恨这些歹徒,为了一个手机竟然夺去了一个孩子的生命。我们也对高某独斗凶恶歹徒的英勇无畏和宁死也要捍卫自己合法权益的凛然正气表示钦佩。高某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与胆量,我们没有理由不赞扬。可是面对这样不幸的结局,不得不使我们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们身边随时随地都有可能会发生犯罪行为,作为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的未成年人如何才能保护自己免受非法侵害呢?
未成年人在人生发展的重要阶段,生理、心理尚未成熟,社会经验不足,在面对犯罪行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时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容易受到侵害。因此,仅仅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还是不够的,还必须加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强化权益主体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在一些突然的事故和突发的犯罪中,我们的社会、学校和家庭的保护往往不及时,甚至会出现“保护缺位”的情况,这时,未成年人就只能自己保护自己。国外的未成年人都非常重视自我保护,在一些学校中经常开设一些自我保护方面的课程,传授一些自我保护的知识。相比之下,我国的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则较弱一些。当危险和侵害突然来临时不知道如何进行自我保护。这就迫切需要我们强化对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培养。近几年来,在我国一些地方出现了自我保护培训班、自我保护训练营和自护学校等,教育未成年人认识社会,拒绝诱惑,远离危险,防范侵害,有效地增强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毫无疑问,捍卫正义也需要方法。本案例中的高某面对歹徒的突然袭击,能够勇敢地进行搏斗,这已经是非常了不起了。但是,同犯罪分子作斗争,除了勇敢之外,还需要智慧,讲究策略。就以对付抢劫犯罪来说,面对劫匪的突然出现,如果有能力制服犯罪分子,自然要勇敢地同犯罪分子搏斗,实施正当防卫。如果没有能力将其制服,也可以采取多种方法脱身。比如常见的:“呼救脱身法”“周旋脱身法”“恐吓脱身法”“对犯罪分子进行说服教育法”,等等。万不得已,也要充分地进行比较,“两害相权取其轻”,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保住最大的合法权益。在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相比较的情况下,人身权利自然大于财产权利,自然应舍弃财产以保全自身。本案中高某如果选择放弃手机,也许是更为理智的做法。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险情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1.培养大义凛然的气概,义正词严。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机智地斗争反抗,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软弱可欺。你可以大喝一声:“住手!想干什么?”“耍什么流氓?”从而起到以正压邪、震慑坏人的作用。
2.处于险境,紧急求援。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以求民警、解放军、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www.xing528.com)
3.虚张声势,巧妙周旋。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4.主动避开,脱离危险。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5.诉诸法律,报告公安。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应果断地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等单位或部门举报。
6.心明眼亮,记牢特点。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目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可能多地记住,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
7.堂堂正正,不贪不占。不贪图享受,不追求吃喝玩乐,不受利诱,不占别人的小便宜,因为“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往往是贪点小便宜的人容易上坏人的当。
8.遵纪守法,消除隐患。自觉遵守校内外纪律和国家法令,做合格的中小学生。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应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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