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的工业化进程较大陆更早,因此乡村社会产生发展问题的时间也相应较早。为了应对乡村社会发展的问题,台湾地区在参考西方国家以及日韩的乡村建设实践后,选择了一条社区营造的乡村建设思路,试图通过对乡村社区的整体营造来实现乡村社会的转型发展。台湾地区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实践呈现出“整体营造”的特点,即将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视角从村中各设施层面扩展到村庄整体,以“文化社区”的具体建设目标来实现公共文化建设。台湾地区的社区营造方案和法国、德国的建设方案有类似之处但也不尽相同,其最大的特色在于建成后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是村庄各要素在文化赋能下的一个整合,整个村庄就是一个公共文化空间,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就是乡村本身。台湾地区社区营造的经验可以为特色乡村的建设提供参考,加之两岸农业基础高度相似,这种借鉴作用更为突出。
(一)台湾地区社区营造的背景及概况
为应对20世纪70年代因工业化迅速发展而导致的乡村发展逐渐萎缩、农业生产率低下以及城乡差距扩大等问题,台湾地区先后尝试并摸索出了一套乡村休闲农业发展模式,极大带动了台湾地区农村的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但休闲农业发展中资源大量消耗、乡村生态恶化、乡村风貌衰败等弊端随即成为台湾地区乡村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因此台湾地区着手推动了“富丽新农村”“社区总体营造运动”“农业再生计划”等计划,力图通过改善人居环境、保护乡村特色风貌与原始风情、保护与修缮传统建筑或文化遗产的方式,实现乡村生活环境的改善和社区的营造。
1994年,台湾地区“文建会”出台了社区总体营造政策,提出乡村社区的总体营造一方面应由地域文化的角度切入,进行空间与环境的美化、地方产业的文化包装;另一方面要集合民众的力量,突出社区特色,营造内容包括各种民俗活动的开发、古迹和特色建筑的建设、地方文史人物主题展示馆的建立等。2010年,台湾地区出台“农业再生条例”,提出以村民的精神培育和技能培养为重点,推动乡村的活化和再生。如在农民生活方面,乡村再生计划提出要积极进行公共服务建设,兴建休闲娱乐活动中心,强调对乡村传统建筑风貌的保留与保护、乡风民俗的传承与发扬、人文历史文化的继承与发展。[20]
台湾地区的社区营造是在借鉴日本“造村运动”、西方“社区培力”和“社区复兴”等理论的基础上,根据台湾地区的社区发展现状以及对地方文化特色进行挖掘后,走出的一条符合台湾地区实际需要的发展道路。在特色文化社区建设思想方面,台湾地区借鉴了日本宫崎清教授对社区建设的主张,即将社区的营造分为“人、文、地、产、景”五个部分,强调在凝聚社区共同体意识的基础上对社区进行开发和实践。[21]通过对社区进行改善和营造,台湾地区乡村成功探索出了一条“特色产业+乡村建设”的乡村建设道路,为台湾地区乡村社会的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指出了明确的方向。
(二)台湾地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内容
台湾地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主要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对基础的文化设施和文化空间进行完善,构建基本的文化设施体系;其次是对本村的文化内涵和文化特点进行挖掘,努力实现文化内涵对文化空间的赋能;最后,用整体性的思路,从全村整体的视角,突出文化特色,完成以村庄为单位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整体建构。
在完善物理空间的建设方面,台湾地区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主要集中在对村庄现有设施的修缮、保护和合理化调整上,包括造“地”与造“景”两个内容。造“地”主要强调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造“景”则是针对社区公共空间的营造,如社区自然景观的开发和改造、传统景观的修复、独特景观的创造、公园绿化的建设等。经过对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规划和建设,台湾地区乡村逐渐形成了生态文创社区、产业文创社区、工艺美术社区、古迹文创社区以及族群文创社区等社区营造类型。例如在桃米村的生态文创社区创建中,在社区营造委员会的指导下,桃米村首先对民居进行了修缮和改造,开发民宿功能,初步构建起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中物理空间的基本框架;其次对村中的景观进行了新建,用本村的生态材料建起了树蛙亭、蜻蜓流笼、茅埔坑木拱桥等景观;最后在村中完成了组合生态池、茅埔坑溪生态公园、桃米潭生态池等项目。[22]通过一系列建设,桃米村将自身建设成一个以“青蛙”为主题特色的生态文创社区,村内的民居、道路、拱桥、池塘等各种设施和空间均实现了在文化环境营造上的有机统一。类似的还有土沟村提出的乡村美术馆概念,即将整个村作为美术馆这个公共文化空间进行打造,其中农舍是展场、稻田是画布、农夫是艺术家、农产品是艺术品。以乡村整体为场域,将村中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进行有机融合,进而实现整体物理空间的建构。土沟村还陆续营建了中央公园、活力公园、大树公园、水牛公园、凹仔满庭公园及无竹围厝水井公园等六处小公园,建造了象征水牛精神的水牛雕塑,成功建设起了村庄整体的文化空间体系。[23](www.xing528.com)
而在物理空间的构建完善后,文化内涵和文化特色的提取便成为活动空间营造的重点,台湾地区的实践主要围绕造“文”开展。造“文”是指对社区共同历史文化的延续和对艺文活动的经营保护,对历史文化、古迹文化、传统技艺、风俗习惯、民俗文化等精神财富的传承。村庄进行文化环境和文化空间的构建时,着重关注村庄自身的文化背景和文化特色,突出文化特色重塑的宗旨,由此形成对公共文化空间进行差异化建设的基本思路。如桃米村以生态文创社区而闻名,因此桃米村在建设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时,充分依托了桃米村的生态资源,在发展村庄特色产业时主要向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的方向靠近。土沟村提出了乡村美术馆的社区营造概念,通过“水牛”这个形象将村民的共同精神和发展理念进行融合,构建土沟村的文化形象,这给土沟村将文创设计团队引入村中为其“乡村美术馆”的定位服务方式提供了支撑。2012年,土沟村的乡村美术馆成功开馆,土沟村在村域中实现乡村自然与人文内涵协调发展的道路上迈进了一大步。
在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完毕、文化内涵得到突出之后,以村庄整体为建设对象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实际上已经建成。村民的日常文化活动已经和村庄的文化活动融为一体,村庄开展的各类面向村民或面向城乡居民的文化活动即是日常文化活动,以开展乡村旅游、特色文化产业为目的的各类文化空间在事实上已经成为承载村民日常文化活动的文化空间。乡村文化空间已与乡村本身融为一体,乡村的发展已成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运营与发展。
(三)台湾地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经验
台湾地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经验突出表现在乡村发展和公共文化空间建设高度融合的层面上。以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文化建设及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为内容,特色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是乡村发展的原动力,乡村发展的成果反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及乡村文化建设,为本村的文化建设提供各方面的支持与保障,二者的高度融合是台湾地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中的典型特色。
社区营造打通了乡村发展中各要素之间的沟通路径,通过充分调动村庄中的各项资源,实现社区整体经济、文化、社会等多方面环境的营建。用乡村特色产业的发展推动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建设,用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完善助力乡村特色产业的进一步升级,乡村特色产业与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协调发展和有机融合为我们建设特色乡村、推进乡村产业扶贫提供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当前我国以特色产业来振兴乡村的实践虽取得了不错的成果,但同样存在建设路径同质化、“千村一面”等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特色产业的“特色”并非本村的“特色”,在村子的传统和当下发展中并没有与之相关的各类文化元素和基础,开展特色产业的乡村更多的是“被动特色”。这种情况导致乡村经济发展与文化环境相脱节的现象,特色产业仅仅是村民致富的手段,而与文化消费及村中的文化建设的关联度极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失去了经济基础的文化生活和文化建设自然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任凭政府及社会不断提高关注度也无济于事。台湾地区的社区营造为乡村文化建设提供了一套经验,也带来一些思考:在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乃至公共文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应注意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不仅是“谁决定谁”的问题,更是一种“融合共生”与“共同发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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