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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经典志:孝经位居七志首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既如此,王俭为何又在《七志·经典志》中置《孝经》于六艺之前,而异于刘歆《七略》的附《孝经》于六艺之后呢?考《南齐书》卷二十三《王俭传》,永明三年“于俭宅开学士馆,悉以四部书充俭家,又诏俭以家为府”[7],则俭撰《七志》时更置《孝经》于六艺之前,实与此前所持复论吻合而“言行一”[8]。

国学经典志:孝经位居七志首

一般地,王俭《七志》是被学术界视为一意复古而仿效刘歆《七略》的,如其新增《图谱志》以全“七”限,复纳史书于春秋类云云,余嘉锡先生谓其“分部大抵祖述刘氏,亦步亦趋。书本九篇,而必裁之为七……务在规橅形似而已。”[1]既如此,王俭为何又在《七志·经典志》中置《孝经》于六艺之前,而异于刘歆《七略》的附《孝经》于六艺之后呢?如果再按照余先生所论,是因为“不明向歆序次之意”[2],则似乎与病其摹古显得稍有抵牾。实际上,王重民先生对此的解释,或更有助于说明这一问题。

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在维持大一统政局,强化皇权体制上的文教作用日趋显著,汉室“马上得天下,马下治之”,更为此后各王朝开国立业的基调。以儒家伦理巩固社会的基层组织乃至整个政权系统,逐渐成了古代社会发展成熟时期的重要思想。与此相应,自东汉始出现了“仁孝先后”的问题,直到晋代一直有人在研究。“大体上每一问题忽然成为讨论的中心,必然与现实有关。”[3]因此,这个问题的讨论“可能与当时所提倡的孝治天下有关”。不过在晋之前,“仁孝先后”进而“忠孝先后”还容许有选择的自由,晋以后便不同了。由于汉末门阀制度的确立,家族联系极为密切,社会上遂对孝道有着严格的要求与热心的鼓励,并“促使孝道的实践在社会上具有更大的经济上与政治上的作用,因此亲先于君,孝先于忠的观念在晋以后得以形成。同时,现实的政治也加强了,并且也发展了这种观点”。我们知道,建立晋室的司马氏是河内的儒学大族,可是,“其夺取政权却与儒家的传统道德不符,在‘忠’的方面已无从谈起,只能提倡孝道以掩饰己身的行为,而孝道的提倡也正是所有的大族为了维护本身利益所必需的”。从国、家两方面讲,儒家的“名教之本应该是忠孝二事,而忠君之义在晋初一方面统治者自己说不出口,另一方面他们正要扫除忠于魏室的人,在这里很自然的只有提倡孝道,以之掩护自身在儒家伦理上的缺点”。于是,“当时孝行在伦理上的地位可以笼盖一切,掩护了一切缺点乃至丑行”。

自晋之后,王朝更改既多,士大夫安身立命的途径一仍“大体上孝的实践远重于忠节”[4]。王俭出身官宦之家,又博学通礼,在这方面自然亦不例外。《南齐书》卷二十三《王俭传》云:“王俭字仲宝,琅邪临沂人也。……父僧绰,金紫光禄大夫。俭生而僧绰遇害,为叔父僧虔所养。数岁,袭爵豫(章)[宁]侯,拜受茅土,流涕呜咽。”又云“帝以俭嫡母武康公主同太初巫蛊事,不可以为妇姑,欲开冢离葬,俭因人自陈,密以死请,故事不行”。且永明三年,“叔父僧虔亡,俭表解职,不许”[5]:皆足见俭之孝行。因此,无论从时代政治已造成的风气,还是从王俭本人的身体力行来讲,在他触及典籍的著录情况时,对于《孝经》一书,都自必会有格外的注意与推重。《南齐书》卷三十九《陆澄传》纪曰:“永明元年,时国学置郑、王《易》,杜、服《春秋》,何氏《公羊》,麋氏《穀梁》,郑玄《孝经》。澄谓尚书令王俭曰:‘《孝经》,小学之类,不宜列在帝典。’”“俭答曰:‘……仆以此书明百行之首,实人伦所先,《七略》《艺文》并陈之六艺,不与《苍颉》《凡将》之流也。’”[6]这清楚地表明了王俭对《孝经》的认识态度,也提示了《七志》置《孝经》于六艺之前的重要原因。考《南齐书》卷二十三《王俭传》,永明三年“于俭宅开学士馆,悉以四部书充俭家,又诏俭以家为府”[7],则俭撰《七志》时更置《孝经》于六艺之前,实与此前所持复论吻合而“言行一”[8]。《经典释文》评论是举,曰“时有浇淳,随病投药”,王重民先生认为这是说“政治目标有了变化,分类和排序就应该做出相适应的变化”,鉴于此,他断论王俭“以《孝经》居首的分类法,正是他的封建政治思想在目录中的反映”[9]。(www.xing528.com)

应该说,王先生的这一分析很有启发意义,综上不难看出,王俭《七志》的这一作法实非空穴来风,与其时的社会政治有着密切的关系。因现实政治发生的忠孝问题,“在开始时二者的轻重还没有决定,但因现实社会及政治的发展,孝逐渐超越了忠”。“后世往往不满于五朝士大夫那种对于王室兴亡漠不关心的态度,其实在门阀制度下培养起来的士大夫可以从家族方面获得他所需要的一切,而与王室的恩典无关,加上自晋以来所提倡的孝行足以掩护其行为,因此他们对于王朝兴废的漠视是必然的,而且是心安理得的。”[10]周予同先生亦尝指出,“南北朝重孝,不讲忠”[11],因此,王俭身为宋室皇亲而助萧道成建齐,这或许就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然而孝道的过分发展必然要妨碍到忠节。”[12]王俭作为仕宦的“江湖中人”,虽然对于当时局面有所考虑和发见,从而在著录典籍中一方面远追刘歆《七略》义例,另一方面又匠心独运地调置《孝经》于六艺之前,但他的这番寓意——重申《孝经》,恢复儒家伦理于人心之维系——却并不能避免三国以来王朝正统的走马迭替。自曹魏代汉,中国历史陷入了一时的分裂混乱,两晋南北朝时期政权变换的纷杂,正表明传统道义的丢弃不顾使人心对纲纪德礼的遵奉失措而迷惑无从。王俭苦心孤诣地措《孝经》于六艺之前,乃是有着上述这样一个重要的伦理变迁背景。或者俭本身之淳孝与人生观都欲借此济益于其时,但这是一把双刃剑,维系人心进而维护政权的目的恐怕是与其主观愿望有所背而不达其效的。此时在这里,“忠孝”仿佛真的依然难以两全——只不过并非褒义色彩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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