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文帝刘恒,刘邦四子,薄夫人生,封为代王。及惠帝崩、吕后病死,诸大臣相与阴谋,欲立为天子。《史记·吕太后本纪》纪其事云:
诸大臣相与阴谋曰:“少帝及梁、淮阳、常山王,皆非真孝惠子也。吕后以计诈名他人子,杀其母,养后宫,令孝惠子之,立以为后,及诸王,以强吕氏。今皆已夷灭诸吕,而置所立,即长用事,吾属无类矣。不如视诸王最贤者立之。”或言“齐悼惠王高帝长子,今其适子为齐王,推本言之,高帝适长孙,可立也”。大臣皆曰:“吕氏以外家恶而几危宗庙,乱功臣。今齐王母家驷(钧),驷钧,恶人也,即立齐王,则复为吕氏。”欲立淮南王,以为少,母家又恶。乃曰:“代王方今高帝见子,最长,仁孝宽厚。太后家薄氏谨良。且立长故顺,以仁孝闻于天下,便。”乃相与共阴使人召代王。代王使人辞谢。再反,然后乘六乘传。后九月晦日己酉,至长安,舍代邸。大臣皆往谒,奉天子玺上代王,共尊立为天子。代王数让,群臣固请,然后听。
这里可以看出,代王之所以胜过齐王之子、淮南王,而被群臣视为“诸王最贤者”,主要是因为“仁孝宽厚”,这一点与惠帝相同,由此为群臣所拥护。其中,盖以陈平、陆贾之力为多,故曰“立孝文皇帝,陈平本谋也”(《史记·陈丞相世家》),“立孝文帝,陆生颇有力焉”(《史记·郦生陆贾列传》)。他虽一再辞谢(“代王数让”),而人心归向、大臣往谒(“群臣固请”),犹有五帝之遗风,最后始即位听政。这个过程,亦可见文帝之“仁孝宽厚”。此事在《史记·孝文本纪》中更有详细的记述。丞相陈平、太尉周勃等使人迎代王,代王问左右郎中令张武等,张武等认为实不可信,要代王称疾毋往,以观其变。中尉宋昌进言,认为彼议实非,他列举三条理由,最后特别指出代王“贤圣仁孝,闻于天下,故大臣因天下之心而欲迎立大王,大王勿疑也”。宋昌的这一分析,的确是点到了群臣迎立的根本原因。但是为了安全起见,代王又将此事报太后计之,显然仍犹豫未定,于是一方面占卜以问吉凶,一方面遣太后弟薄昭前往探听。占卜的结果为吉,认为代王能如夏启般光治先君之基业,而薄昭还报的消息也证实了宋昌的分析不误,因此代王乃笑谓宋昌曰:“果如公言。”
文帝元年,“尽以高后时所割齐之城阳﹑琅邪﹑济南郡复与齐”,后又“尽封齐悼惠王子罢军等七人皆为列侯”(《史记·齐悼惠王世家》),可以说是秉承惠帝之意而推广之。在对待诸侯问题上,文帝与惠帝那种出于手足之情的宽让考虑是一致的,甚至某种程度上它符合于上古宗法社会的孝道[4]。当时淮南王因谋反牵连,被迁之蜀,病死,文帝为此辍食,哭甚哀,《史记·袁盎晁错列传》纪其事云:
盎曰:“上自宽,此往事,岂可悔哉!且陛下有高世之行者三,此不足以毁名。”上曰:“吾高世行三者何事?”盎曰:“陛下居代时,太后尝病,三年,陛下不交睫,不解衣,汤药非陛下口所尝弗进。夫曾参以布衣犹难之,今陛下亲以王者修之,过曾参孝远矣。夫诸吕用事,大臣专制,然陛下从代乘六传驰不测之渊,虽贲育之勇不及陛下。陛下至代邸,西向让天子位者再,南面让天子位者三。夫许由一让,而陛下五以天下让,过许由四矣。且陛下迁淮南王,欲以苦其志,使改过,有司卫不谨,故病死。”于是上乃解,曰:“将奈何?”盎曰:“淮南王有三子,唯在陛下耳。”于是文帝立其三子皆为王。
此事亦略见于《淮南衡山列传》。袁盎此处所概括的文帝“有高世之行者三”,可以说非常简要地点出了文帝以孝道为核心的三方面品德。特别是第一方面,在袁盎看来,文帝孝敬薄夫人,“过曾参孝远矣”,是对文帝孝道的极高评价。至于第二、三方面,则是仁让为主的德行,他后来不听晁错上书削诸侯,与其对淮南王的处置是一样的,都是“欲其改行为善”(事见《史记·袁盎晁错列传》《史记·吴王濞列传》)。
文帝在位二十三年崩,其间“专务以德化民,是以海内殷富,兴于礼义”(《史记·孝文本纪》)。众所熟知的罢露台、抚南越等事,固已可见其节俭、谦谨,但所谓“以德化民”,实际上更有孝道之事在焉。这除了上述文帝本身的孝弟以及学术上立《孝经》博士之外,主要表现于他把孝道与治国齐家二者的融合方面:
其一,文帝二年二月,令国家官员处理振贷鳏寡孤独以及养老之事。《汉书·文帝纪》云:
诏曰:“方春和时,草木群生之物皆有以自乐,而吾百姓鳏、寡、孤、独、穷困之人或阽于死亡,而莫之省忧。为悯父母将何如?其议所以振贷之。”又曰:“老者非帛不煖,非肉不饱。今岁首,不时使人存问长老,又无布帛酒肉之赐,将何以佐天下子孙孝养其亲?今闻吏禀当受鬻者,或以陈粟,岂称养老之意哉!具为令。”有司请令县道,年八十已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已上,又赐帛人二匹,絮三斤。赐物及当禀鬻米者,长吏阅视,丞若尉致。不满九十,啬夫、令史致。二千石遣都吏循行,不称者督之。刑者及有罪耐以上,不用此令。
诏书表明,文帝意在通过国家的赐助,实现政府、子孙也即公私两方面结合的方式有效地解决民间养老问题,他特别强调政府的抚恤对私人的辅佐功能,认为这是国家在倡行孝道方面应尽的公共义务。这一认识是极其深刻的,因为时至今日的现代社会,在民众养老问题上,国家依然须要承担必要的责任,由此来反观文帝的举措,不能不说具有相当的意义。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他斥责当时以陈粟施舍,认为“岂称养老之意哉!”鲜明地表达了孝义首先在于“敬”这一凸显内涵,换言之,孝道如果离开或者失去了“敬”,也就沦丧了孝道之所以可以教化人心、可以端正民情的价值。那将只是一种施舍行为,而不是源自人伦的自然的道德良知。《孝经》孝治章说“治国者,不敢侮于鳏寡”,文帝的孝道认识,很明显是接近并符合于儒家孝道之要求的。
此后,文帝十二年三月又诏曰:(www.xing528.com)
孝悌,天下之大顺也;力田,为生之本也;三老,众民之师也;廉吏,民之表也。朕甚嘉此二三大夫之行。今万家之县,云无应令,岂实人情?是吏举贤之道未备也。其遣谒者劳赐三老、孝者帛,人五匹;悌者、力田二匹;廉吏二百石以上率百石者三匹。及问民所不便安,而以户口率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员,令各率其意以道民焉。(《汉书·文帝纪》)
与前次诏书不同,这次是着重在置孝悌、力田常员,从而“各率其意以道民”,也就是通过孝道彰著者的道德模范、孝弟言行,引导人民重视孝道、践履孝道。或者可以说前次重在政府物质上的扶助,此次则以政府在政策、意识上的敦劝为目的。这显然较之先前而言,使孝道与国家治理的结合更为密切了。而且即使是在临终时,文帝仍然遗诏“赐诸侯王以下至孝悌、力田金、钱、帛各有数”(《汉书·文帝纪》)。充分表明文帝在表彰孝道方面的一以贯之,长远规为。由于文帝的极力坚持,孝道在融入国家治理的程度上,比迫于吕后淫威的惠帝时期是有了很大的进展,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其二,体谅天下子女之孝心,废除肉刑。《史记·扁鹊仓公列传》纪淳于意事云:
文帝四年中,人上书言意,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此事《孝文本纪》记述更细。淳于意少女的孝行,深为后人称赞,《史记正义》即引班固诗曰:“三王德弥薄,惟后用肉刑。太仓令有罪,就递长安城。自恨身无子,困急独茕茕。小女痛父言,死者不可生。上书诣阙下,思古歌鸡鸣。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圣汉孝文帝,恻然感至情。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文帝为淳于意少女之孝意感动,乃除肉刑法,诚可谓由己推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一举措,连同元年十二月除收帑相坐律令,开汉世废除酷刑之先河,又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文帝推重孝道、持守仁慈的人君风范。《孝经》天子章第二曰:“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文帝的做法,正是这一孝义的切实体现[5]。其与匈奴和亲,屡诏曰“使少者得成其长,老者安其处,世世平乐”,“使万民耕织射猎衣食,父子无离,臣主相安,俱无暴逆”,“使老者得息,幼者得长,各保其首领而终其天年”(《史记·匈奴列传》),都可见出于孝义考虑之苦心。作为一代帝王,文帝的行动不但没有背叛《孝经》所规定的天子之孝,反而在现实中给予了完美的诠释,的确难得。以《左传》所论,这即是君子所说的“纯孝”。景帝元年十月,制诏御史曰:“孝文皇帝临天下,通关梁,不异远方。除诽谤,去肉刑,赏赐长老,收恤孤独,以育群生。减嗜欲,不受献,不私其利也。罪人不帑,不诛无罪。除肉宫刑,出美人,重绝人之世。朕既不敏,不能识。此皆上古之所不及,而孝文皇帝亲行之。德厚侔天地,利泽施四海,靡不获福焉。”当然难免颂扬之辞,但是对文帝“去肉刑,赏赐长老,收恤孤独”的孝道之德,说得还是实事求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其三,以孝道教育诸子,使其在事亲、治国的小、大两方面能够恪守孝道,推广孝治。《史记·万石张叔列传》云:“文帝且崩时,属孝景曰:‘绾长者,善遇之。’及文帝崩,景帝立,岁余不诮呵绾,绾日以谨力。”此可见文帝教景帝以孝道。文帝凡四男,长子也就是太子为孝景帝,次子武为梁孝王。二子同母,即窦太后。比较而言,孝王可谓得文帝孝道之传。《史记·梁孝王世家》纪云:
孝王慈孝,每闻太后病,口不能食,居不安寝,常欲留长安侍太后。太后亦爱之。及闻梁王薨,窦太后哭极哀,不食,曰:“帝果杀吾子!”景帝哀惧,不知所为。
孝王慈孝,因此为窦太后所爱,然而以帝位与景帝有隙,且太后“赏赐不可胜道”,“珠玉宝器多于京师”,故司马迁评曰:“梁孝王虽以亲爱之故,王膏腴之地,然会汉家隆盛,百姓殷富,故能植其财货,广宫室,车服拟于天子。然亦僭矣。”毫无疑问,比其父文帝之节俭、谦谨为大不如。虽然,孝王的过失,诸大臣及景帝亦有与焉。褚遂良就此曾详加评论,事在《史记·梁孝王世家》,此不论。
总之,正如《大学》所云:“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这“五止”中,文帝在为人君、为人子、为人父三方面,都做到了止于仁、止于孝、止于慈,在汉代自是践行孝道、致力孝治的第一帝。《大学》阐发“治国平天下”之道时,明确指出“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絮矩之道也”。首先肯定以“孝道治天下”作为大经大法,这是秉承儒家传统文化的不易信守,“由此推广,以‘敬老尊贤’为‘治平’的重点,因此而和顺上下左右,终归于‘絮矩之道’,为政治道德的准绳”[6]。执此来反观文帝,那么毫无疑问,汉代“以孝治天下”的治国方略,文帝实产生了最先、最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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