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品质是社会道德在一个人身上的具体表现,是指一个人依据一定的道德规范,在行动时表现出来的某些稳固的倾向或特征。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与人之间的本质区别不是人们的自然特点,而是他们的政治态度、社会意识、道德品质等社会属性。马克思说:“‘特殊的人格’的本质,不是人的胡子、血液、抽象的肉体的本性,而是人的社会特质。”一个人的道德品质是一个人的社会特质的主要内容。
具体来说,个体的道德品质是由知、情、意、行四方面因素所构成的,品德的形成过程就是知、情、意、行的培养过程。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没有脱离联系而孤立存在的事物,某一事物的发展总是会受到许多其他事物的影响。根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观点,人的思想品德形成过程一般是从知开始,而后到行,发展中辅之以情感、意志,最后形成品质。所以,在德育过程中,必须使知、情、意、行诸要素得到统一协调发展,不能只强调对任何单一的因素的培养。另一方面,知、情、意、行具有相对独立性,所以,每一个人的思想品德形成并非都是沿着一个固定的程序进行的。德育过程既可以从传授道德知识开始,也可以从陶冶情感开始;可以从训练意志开始,也可以从训练行为开始。从小学生的年龄特征看,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是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
从人类认识的发展规律来看,德育过程并不是混乱无序的,而是有序可循的,德育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循环往复的无限发展过程,其总的趋势是螺旋式上升的。就学校德育而言,德育过程的基本规律就是品德规范同学生品德基础之间内在的、必然的和本质的联系,这种联系的基本表现是其矛盾性。矛盾的解决过程就是学生优良品德逐步形成和进步发展的过程。所以,把握德育过程的基本规律,就是要把握住学生、教师、品德规范三者之间的联系,并协调三者的关系,解决好三者之间的矛盾。
教师在德育过程中居主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教师“以身立教,为人师表”,是学生形成优秀品德的榜样。教师能有的放矢、科学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品德,能区别来自各种渠道的品德信息,有效地利用积极的品德信息,发挥主导作用,为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信念。(www.xing528.com)
品德规范在德育过程中居于重要地位,具有重要作用。科学正确的品德规范是实施德育的前提和基础,对学生养成良好的品德具有约束力。为此,必须建立规范体系,明确德育的目标,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品德规范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衡量其是否正确与科学,归根到底,要看它是否代表社会发展方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社会的政治、经济对德育过程的制约,正是通过对品德的规范实现的。另一方面,品德规范是否与学生品德形成过程相适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品德培养的效果。
学生在德育过程中要经历一个从德育客体向德育主体转变的过程。学生在德育过程中最初只是一个接受品德规范的客体,由于教师的启发和引导,经历一个由被动变主动、由客体到主体的过程。经过这样的转变过程,学生的品德才会得以顺利地形成和发展,德育过程才是有效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