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育目标的讨论与改革
1986年9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把社会主义道德区分为“提倡的”“允许的”和“反对的”三个层次,从而引起了教育界对学校德育目标和要求的大讨论。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学校思想品德教育是一切从现实出发,培养适应“初级阶段”社会要求的人,还是坚持倡导“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以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人,培养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
一部分论者主张学校思想品德教育应该从现实出发。他们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姓“社”名“初”,不是名“高”,学校思想品德教育要与现阶段社会经济状况相适应,只能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因为共产主义思想境界还不可能成为一个普遍都能达到的目标,学校思想品德教育不能超越阶段,违背规律,热衷于提出一些脱离社会实际和学生思想实际的“高大全”的要求和口号,热衷于把今后高级阶段,乃至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的生活准则拿来作为普遍的要求。在思想教育上宁“左”勿右、宁高勿低,急于求成、盲目求纯成了一种“常见病”“多发病”。当前学校思想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通过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学习,使教育工作者的思想进一步从“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11]有论者从“存在与意识”的关系来论证这一观点:在生产落后、人们物质生活水平较低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应该对年青一代进行革命理想教育,也不能对学生提出较高的思想道德要求,否则就是超越阶段,违背“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违背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不成熟性决定了学校德育的初级性的规律,所以,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只能对学生进行初级程度的精神文明教育。论者提出,“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商品经济,是否有利于形成适应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价值观念、舆论力量、文化条件等,应该明白无误地成为学校思想教育工作的一个出发点和衡量这项工作的一项根本标准”[12]。这些研究者实际上认为:不能以共产主义道德作为普遍要求和思想品德教育目标,只有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的思想品德教育目标才是恰当的。
另一部分论者对上面的观点持批评和反对意见。他们认为,我国社会的实际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道德属于共产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道德范畴,不能把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道德分开来。共产主义是我们的理想,今天的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是现实,它既是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又是实现共产主义理想长征路程中的第一步。“我们不要忘记长期奋斗的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需要多少代人的‘接力赛’。因此,学校的思想教育,既要立足现在,又要面向未来”。[13]有的论者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道德与社会主义道德有很多不同,例如存在非社会主义道德的因素和腐朽思想,要把青年一代培养成新一代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对于社会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更高了,而不是降低了。……现阶段我国学校德育属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教育体系”[14]。“社会主义建设必然伴随着一场意识形态的革命”,思想道德教育“既讲高层次的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也讲另一层次的社会主义现实教育”[15]。
此外,还有一种近似于调和论的观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思想品德教育目标应该具有阶段性(现实性)和方向性双重属性。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表述是:思想品德教育“既要坚持层次的多样性,以适应各种不同觉悟水平的对象;又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统一性……既要反映思想教育工作的超前性,又要反映思想教育工作的现实性……既要具有广泛性,又要具有先进性”。“多年来,德育目标上的‘高、大、全’、‘齐步走’,使德育威信和德育的效果受到了损害。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现状和多种道德的同时并存,以及教育对象发展的差异性看,德育目标应该是多层次、多规格的,既具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性,又体现共产主义的方向性,现实性与方向性统一。现实性包含着适时性、基础性、规范性,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现状,思想、道德发展现状出发提出具体要求,不能超越社会发展阶段,不把将来可以达到的水准,要求在今天就达到;不把对少数先进的、优秀分子的高标准随意扩大为对所有学生的普遍要求;不把号召提倡的东西随意作为规定的东西。方向性表示德育目标的引导性、超前性,但不是脱离现实的‘高’和‘空’。要立足于现实,面向未来,教育青少年懂得共产主义是一种运动过程,懂得今天的事业就是共产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共产主义是我们的最终目标,今天要提倡树立和发扬共产主义道德风尚,青少年要勇于站在时代前列,奋力开发,公而忘私。”[16]类似的表达,还有“远期目标和近期目标”。“思想政治教育的远期目标,主要是根据我们党和国家的最终奋斗目标,或一个时期的奋斗目标来制定的。……思想政治教育之所以能够定出近期目标或个人的具体目标,这是因为远期目标本身和人们的思想都是可以分阶段和分层次的。……总之,近期目标的作用在于具体,在于切合这个集体或个人的现状,使人看得见,摸得着,容易建立达到的信心。……近期目标要根据远期目标来确定,要服从于、服务于远期目标,如果离开远期目标的指导,近期目标就会失去方向。但远期目标要靠一个个近期目标来完成,如果只有远期目标而没有近期目标,远期目标的实现也会发生一定的困难。”[17]学者围绕着德育目标层次化的问题,从多方面展开了论证。
1988年12月,中共中央把思想品德教育目标确立为:
把全体学生培养成为爱国的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确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并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长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18]
这个思想品德教育目标把对全体学生的普遍要求和对其中优秀分子的要求区别开来,突显了思想品德教育总体目标和分段目标的基本格局、基本内容保持相对稳定,德育总目标基本未变。[19]这标志着思想品德教育目标第一次改革的完成。
(二)颁布《小学德育纲要(试行草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
1988年8月,国家教委颁发了《小学德育纲要(试行草案)》,全面规范了小学思想品德教育工作的培养目标、教育内容和基本要求、教育途径、教育原则及学生的品德评定等。制订和颁发《小学德育纲要(试行草案)》是“为了使小学德育工作更好地适应新时期改革和建设对合格劳动者和人才素质的要求,适应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适应当前小学生的思想品德实际;使学校干部、教师以至学生家长都能有目的、有计划、协调一致地做好工作;使德育工作逐步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整体效益”[20]。因此,它是整个小学思想品德教育的指导和依据。(www.xing528.com)
与此同时,国家教委还颁布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对小学生日常思想品德教育的基本内容,小学班主任的思想品德教育职责、原则和方法等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这个规定对提高小学班主任思想品德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着正面的作用;对于规范小学班主任思想品德教育的过程,提高小学思想品德教育的实效,也有积极的作用。
(三)建立校长负责的德育工作领导管理体制[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小学思想品德教育一直受地方党委和基层党支部直接领导。实行这种领导体制,往往形成书记抓德育、校长抓智育的分离局面,不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不能有效整合学校职能部门和全体教师的教育力量,对学生进行高效的教育。
1988年,中共中央在《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建立校长负责的德育工作体制”“中小学校长对德育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校长不仅应当精通教学业务,而且应当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保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德育工作状况应作为考核校长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
为保证这一领导体制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试行草案)》中对小学校长的领导职责做了具体的规定。1991年,国家教委在颁发《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中,把组织和领导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列为校长的主要职责之一。
校长负责思想品德教育工作领导管理体制的形成和落实,为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改革提供了很好的保障。
1988年以后,国家教委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大力优化社会育人环境,为小学生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1989年6月,国家教委、文化部等9个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全国各类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中小学生开放的意见》。1991年,国务院批准下发了国家教委、文化部等9个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创造良好的社会教育环境保护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同时,学校教育者会同家庭、社区建立德育网络,建立地区性德育基地,聘请校外辅导员等,使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得到充分的实施。另外,中共中央对校外教育机构进行了规划和指引,努力建设一支稳定的校外思想品德教育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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