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和《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的“附录”中都有一个“关于课外读物的建议”。
《高中语文课程标准》附这一“建议”,基本的指导思想是要体现一种导向:一是建议学生要有一定的阅读面和阅读量;二是建议学生要阅读高品位著作。目的在于倡导读书的风气和良好的阅读习惯,提倡多读、广泛阅读、高品位的阅读。读书,会有多方面的收获,而语文课程标准中建议阅读,除了其他方面的功效以外,还要关注是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语感、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提倡阅读,要重视学生自己的兴趣和需要,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加强引导,提出建议。因为众多印刷品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所以,“开卷”可能有益,也可能有害。有的作品可能内容不错,但是语言表达问题很多,因此作为《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的附录,必须明确,这里所建议的阅读要为汉语母语教育服务。另外,有益的作品也可能有水平差异,学生的时间有限,我们应该向学生推荐高水平的作品,用一种开放的心态、宽阔的胸怀和积极的态度,去关心和帮助学生提高阅读效益。
《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中的这个“建议”是开放的,不存在一份完整的、封闭的“推荐书目”,更不是“必读书目”。“建议”中提到的一些中外名著,是举例性的,不是强制的、限定的。在举例之外的优秀读物也鼓励学生去读。古今中外值得阅读的优秀作品不胜枚举,不可能也不应该在此一一列出。这个“建议”要从高中语文教育的特点去设计,不可能从语言学、文字学、中国古典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这些学科的角度去追求读物举例的系统性。
那么,为什么举例提到的是“这一些”而不是“那一些”?这里面考虑到覆盖面、代表性和经典性等方面的因素,涉及到的作者和作品,尽可能争议少一些。所选篇目应该属于经得起长时期汰洗的文化精品;难度和趣味应该尽可能贴近相应年龄的学生;覆盖面适当地放得宽一些,使学生在提高阅读能力的同时,增加一些文化背景知识(比如,适当了解一些国内外文学史上有代表性的人物和作品);对篇目的建议要体现一定的灵活性,不一定拘泥于某一部某一篇具体的作品;“建议”中对我国当代文学作品留有更大的选择空间,不指明具体书名篇目,以利于教师和其他有关方面根据各自的需要补充推荐。“建议”篇幅不大,但还是经过反复斟酌的,在公布之前也征求过多方面的意见。
要给学生推荐一些作品,各人根据自己的阅读兴趣和经验,完全可能开出不同于“建议”所列举的篇目。这份“建议”所提到的著作未必都能对上每一个人的阅读口味。不过,我们可以发现这“建议”具有很大的开放性,给人提供了很大的自由度。因此,语文教师和其他相关人士尽可以在正确领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精神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凭着自己的眼光和创造精神,对中学生阅读群体进一步细分,更有针对性地开出几份富有特色的书目,介绍给不同类型的中学生,帮助他们有效地提高语文素养。(www.xing528.com)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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