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观我国语文教育近百年来的发展历程,大多数时期的高中语文课程结构都较为简单、单一,基本上都是以统一的必修课程出现,每个学年都有明确、固定的要求。但是,需要认真研究和思考的是,个别时期的课程标准或大纲也曾经在这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探索,积累了经验和教训,例如1923年刊布的高中国语课程纲要(所谓刊布而不是颁布,即不是由教育部以部令正式颁布实施,而是由当时全国教育联合会组织的新学制课程标准起草委员会拟订并公布于报刊),以及1996年《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供实验用)。
1923年刊布的高中国语课程纲要由两部分构成:公共必修课程和为注重不同学习方向而设置的必修课程。《高级中学公共必修的国语课程纲要》的“内容与方法”分为读书、文法和作文三部分;注重文学和社会科学的第一组必修课程有《文字学引论》和《中国文学史引论》(这三个课程纲要都由胡适起草)。这个课程纲要在设置了公共必修课程的同时,为注重不同学习方向的学生设计了不同的必修课程。虽然所有的课程还都是必修,但是对于学生而言,实际上已经为不同发展方向的学生提供了选择性的课程,使其有所侧重。从高中语文课程的发展历史来看,在当时的条件下做出这样的探索是极其可贵的,成为以后课程结构的主要思路之一。有的国家目前还实施着类似的课程,例如现在的法国高中法语教学第一学年是统一的,从第二学年开始为不同发展方向的学生提供了不同的选择性课程。遗憾的是,在我国高中语文课程发展史上,这样的课程结构昙花一现。当然,不可否认这样的课程结构的出现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尽管后来没有延续这样的理念和思路,但是其本身所具有的启示价值还是显而易见的。在此之后的1929年和1932年课程标准,第一学年至第三学年基本上是统一的课时和课程内容,在课程结构方面没有什么值得特别说明的。1936年《高级中学国文课程标准》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甲、乙组的教学时间做了不同的安排,甲组按照常规每周精读3小时、略读指导1小时、习作1小时,而乙组每周增加精读3小时,其他学期的时间安排不变。乙组增加的3小时主要讲授文学史大纲。与1923年课程纲要相比较,这个课程标准的课程结构虽然没有实质性的突破,但是毕竟打破了课程结构单一的局面,在课时和课程内容方面有所变化。在此基础上,1940年《修正高级中学国文课程标准》又有所发展。第二、三学年的每学期,乙组比甲组的精读课时每周都增加了2小时,所增加的课时注重每个时代文学作品及国学常识的学习。也就是说,第一学年相同,第二、三学年不同组别的学生有所侧重。除了上述的课程标准之外,后来的课程标准或大纲都是统一、固定的课程结构。(www.xing528.com)
经过几十年的沉寂之后,到20世纪末期,高中语文课程结构改革的探索又出现了一个高峰。1996年《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供实验用)在高中语文课程结构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这个大纲把“课程结构和课时”作为大纲的六大组成部分之一,专门进行说明。这个大纲把课程分为学科类课程和活动类课程,其中学科类课程由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组成。高一、高二是必修,高三为预备升学的文科、理科和预备就业的学生提供限定选修课程。学科类课程的限定选修课程为三大发展方向的学生提供了选择的空间,同时任意选修课程又为每个学生的个性化发展留有选择的余地。从整体来看,这样的课程结构具备了突出选择性和多样化的特点。虽然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这个大纲在实施过程中使这样的课程结构功能和特点大打折扣,例如任意选修课程和活动类课程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没有一定的必要条件来保障。另外,限定选修课程由于局限在高三,形同虚设,反而因此产生了一定的弊端。毋庸置疑,这个大纲在课程结构方面的价值和意义是不小的,蕴涵着丰富的具有参考价值的信息,不仅在政策层面作出了突破性的探索,同时也在实施层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教训,对新世纪高中语文课程结构的设计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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