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市政府把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用3~5年时间,实现县域、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在设施设备、生均经费、师资队伍和办学水平等方面均衡发展,缩小城乡教育二元结构差距,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形成教育质量效益普遍提高、办学特色鲜明突出的中小学教育办学格局。
(2)加大校点布局调整。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危房改造工程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按照小学向中心校集中、附设教学点,初、高中主要向寄宿制学校发展的思路,重点抓好乡镇中心校建设,同时,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效率优先、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学校危房改造等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撤并一些条件差、生源少的中小学校(校点)。撤并幼儿园25所、小学219所(个)、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普通高完中4所、成人中专1所,增设初中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中职学校2所,全市校点从2007年的3201所(个)调减到2952所(个),使教育资源得到整合,布局更加合理。(3)按照“中心提升”、“周边发展”、“城乡互动”的思路,推进义务教育区域均衡发展。启动并大力实施“四百工程”(即全市在3年内创建100所示范乡镇中心校、100所示范村小、100所示范乡镇成人学校,100所城镇优质学校帮扶100所农村薄弱学校),2008年,全市共创建35所示范中心校、30所示范村小、11所示范乡镇成人学校,确定100所镇城优质学校结对帮扶100所农村薄弱学校。
(4)依法治教,规范办学,推动城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促进城区义务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提供尽可能的公平教育;严格执行示范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政策,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保障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加大教育投入,整合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切实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在达州城区新建学校3所,改扩建学校7所,扩大了城区教育资源,为化解大班额奠定了基础;大力实施教育民生工程,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不断改善城市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缩小学校办学条件之间的差距,促进了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为学生平等受教育提供了现实基础。
2.全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1)2006年春季开始,全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做到了组织领导、资金落实、管理督查、宣传舆论、政策落实“五个到位”,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2007年全市新机制改革投入专项经费2.8亿元,免收学杂费学生达179万人次,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95%,免费金额达18624万元;免费提供教科书29万人次,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18%,免费金额达1417万元;补助贫困住校生生活费9.07万人次,占义务教育阶段住校生总数的30%,补助生活费2322.82万元;市级财政为通川城区和市直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1.84万人次学生免除了学杂费282万元。
(2)2008年,为178.28万人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了学杂费;为176.1万人次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免费发放了教科书;为22.84万人次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8695万元;为3.63万名1至2年级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提供助学金4297.78万元;为2436名普通高中家庭特别困难学生提供资助金243.6万元,为2026名贫困大学生提供资助金20.05万元;为8098名大学生补助生活费64.79万元;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或失学。
(3)新建留守学生之家88个,建设留守儿童寄宿学校27所(完成投资2035万元),强化了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切实解决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保证了3.51万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同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改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加强随班就读,扩大特教招生规模,解决了3530名残疾学生入学就读问题。
(5)为8716名城市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免除学杂费,为1955名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同时,将义务教育阶段与同类公办学校收费一致的民办学校纳入“两免一补”政策范围。新机制的实施,全市基本解决了农村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农村义务教育开始迈向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得到了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大力实施校企合作、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骨干示范职业学校建设、职业教育助学奖、实训基地建设、提升劳动力素质“六项行动计划”,统筹普职招生比例,强化职教招生工作。
(2)坚持职业教育招生“一票否决”制,中职招生37287人,超额完成了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目前全市中职在校生达83660人,基本实现了普职教育协调发展;高职高专招生7234人,高职在校生达17739人。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全市2009年春季招生近2万人,秋季录取35763人,已到校22659人,完成今年目标任务的56.65%。全市4.03万学生、发放助学金2417.095万元无差错。制发中职6类学生免除学费的通知,为6类学生免除学费566万元.
(3)狠抓农村劳动力转移和进城务工人员培训,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1.7万人次(其中农民工培训12万人次)、农户科技当家人培训5.9万人次、系统实用技术培训31.6万人次。(www.xing528.com)
(4)实施藏区“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第一批录取藏区学生606名。
4.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全年争取中央、省专项资金84339.87万元,其中: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1328万元,雪灾救灾资金260万元,中央教育费附加100万元,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工程项目资金600万元,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建设资金1965万元,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资金4891万元,职业学校建设专项资金600万元,县级职教中心建设专项资金300万元,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专项资金560万元,王永庆援建项目捐款135万元,香港雪佛龙公司捐赠960万元,其他社会捐款270万元,公用经费28097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8716万元,免费教科书费9744万元,中职学生助学金4297.78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金64.79万元,普通高中家庭特别贫困学生资助金203.3万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及出国进修专项资金24万元,“普九”化债资金11225万元。
5.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1)切实加强生均公用经费落实。公用经费是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条件。2007年~2008年,我市共落实生均公用经费52327.26万元,其中,2007年23221.95万元,2008年29105.31万元。今年我市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到2009年提前一年落实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实施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根据财政部、教育部2008年出台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从2008年起分两年到位。2008年落实公用经费现行标准与基准定额差额的50%。2009年按照省确定的各地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额落实到位。
(2)完成初中校舍改造学校15所,建设面积27740平方米,完成投资1831万元;完成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学校建设34所,建设面积4100平方米,完成投资600万元;完成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建设27所,建设面积26150平方米,完成投资2035万元;新创建市级示范食堂17个,目前全市市级示范食堂达153个;新(改)建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的学校36所,积极在农村中小学开展“四免”活动(免费蒸饭、免费热饭、免费供应热汤、免费供应热开水),着力解决边远山区学校学生中午吃饭难问题,为边远山区学生免费提供蒸饭条件的学校59所。
(3)学校灾后重建成效明显,全市拆除和封存D级危房41.66万平方米;实施维修加固级B、C级危房项目971个,面积108.73万平方米,总投资9079.14万元,已全部完工;实施学校灾后重建项目174个,面积13.5万平方米,投资13500万元,已全部建设完成。
(4)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实施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工程,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建成多媒体和网络教室649间,语言实验室和电子备课室192间;95所学校建立了校园网,450余所学校实现了“校校通”。全市已建成教学光盘播放点2185个、卫星教学收视点688个、计算机网络教室331间,基本形成了“天网、地网”相结合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格局,抓好教师利用信息化系统进行备课、教学、评估的环节,持续不断地提高了广大农村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改进教与学过程,改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
6.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和校长负责制;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形成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使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教师倾斜;强化师德建设;进一步完善教师教育体系,实施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骨干教师成长、农村教师专业发展计划,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和教育教学水平;实施人才强教、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批学术大师、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
(2)积极做好“三支一扶”工作,向上申报“烛光计划”和“农村中小学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我市达县、万源、宣汉、开江、渠县被省上列入“三支一扶”项目实施县,宣汉县、万源市被国家列入“农村中小学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实施县,仅2009年我市宣汉县、万源市就计划招聘“特岗教师”460名。
(3)全市2007~2008年共面向社会招考教师2290人,有效地补充了教师不足,其中新招进的教师有82%到农村学校工作,对新进农村中小学教师实行定期服务制度,通过公开招考的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首先到农村工作五年以上;再选派优秀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支教,在职称评审中,要求2000年后毕业一直在城镇工作的教师必须有农村支教经历,对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4)调整农村中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将农村学校中、高级职称结构比例分别上调5%~10%,对现仍在教育教学岗位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农村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凡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以上(含57岁、52岁)的,规定在2007年、2008年申报评审教师中级职务时,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幅度限制,这项政策对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和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大竹县从2004年起对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村小教师由县财政每月给予50~100元的艰苦地区补助,大竹县教育局、人事局制定了《大竹县关于在市级及以上示范性(重点)高中实行骨干教师津贴制的实施意见》,发放骨干教师津贴31万元,艰苦地区补助73850元;通川区为69名教师发放了边远山区教师津贴;达县实行了骨干教师政府津贴制,每年评选20名骨干教师由财政拿钱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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