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拨款的科学性和严密性。英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HEFCE)是英国政府为英格兰地区高校发放拨款的主要渠道,它对高校的拨款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通过公式计算出的周期性拨款,主要用来支持教学和科研活动。这些计算公式包含各个院校教学科研总量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大部分的教学科研经费通过这种方法划拨。另一种是给予特殊项目的周期性和固定拨款,这类拨款一般是通过招标形式完成的。所有用于帮助院校与工商业界和社区发展联系的项目均通过这种拨款完成。特殊拨款通常旨在鼓励学校进行更多的创造性活动。国家拨款有严格的计算公式,一般而言,对于教学和科研资金采取不同的拨款方式与标准。教学资金拨款基本上是根据学生人数计算拨付的,但是对于不同专业,拨款标准有所不同。
英国现行高校科研拨款制度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经常费拨款中的科研拨款,由高教拨款委员会负责下拨;二是各大研究委员会的科研项目拨款。前者主要用于大学自身的科研投入,包括学术人员、技术人员、文秘人员和行政人员的开支,图书馆、计算中心和其他服务的开支以及研究委员会资助项目所需实验室的基建、设备和日常开支。后者主要用于科研项目的直接开支,但不包括实验室的日常运行开支及所需设备的开支。高校从这两大部分获得的研究经费在使用方面各有侧重、相互补充,体现了双重科研拨款体制的特色。科研资金分配有高度的选择性,一般做法是每四到五年在全英国对水平最高的科研人员和科研成果进行一次调研和评估。科研质量评估(RAE)科研项目分为68个评估单元,以学科为基础,每一个评估单元由一个9~18人组成评估组。评估组用统一标准对申请评估的学科打分,一般分为7级,即1、2、3b、3a、4、5、5*,对公认研究水平很高的学科也会给予5*级的评价。根据评估质量,给予研究经费。由于少数学校集中了最优秀的科研人才和科研成果,这样就导致了75%的科研经费拨给了少数学校。对于这种做法所带来的弊端,英国政府正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2)学校资金筹集的广泛性和多元性。英国大学办学资金有两个来源渠道,一是政府拨款,二是学校通过自身努力获得政府拨款以外的收入(即自筹收入)。对于英国高等学校平均水平来说,目前所有来自公共资金的收入占61%,其中英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提供了全部资金的39%,成为高等院校最大的资金来源渠道。具体情况可参见2000年—2003年英格兰大学和学院资金来源示意图(见图1)。
图1 英格兰大学和学院资金来源示意图(2000年—2003年)
在英国,不同高校获得的国家拨款占总收入的比例并不一样,即使是同一学校在不同时期的比例也不一样。换言之,英国所有高校都开展了不同程度的自筹资金活动。在诺森比亚大学,20年前政府拨款占学校总收入的比例为70%,而2004年仅为37%,自筹占63%。同时,该校收入总数由4年前的1亿英镑变为1.6亿英镑。该校2004年—2005年资金来源比例结构为:政府拨款占37%,与当地卫生部门合作培训护士等收入占13%,培训教师收入占2%,学生学费收入占14%,海外学生学费占12%,研究生学费占5%,咨询、学生宿费等其他收入占17%。在曼彻斯特大学,2004年—2005年总收入为5.17亿英镑,其中政府拨款1.63亿英镑,占31.5%;教学收入1.13亿英镑,占21.9%;科研研究为1.24亿英镑,占24.0%;其他业务收入1.17亿英镑,占22.6%。在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2004年—2005年总收入为2.1亿英镑,其中政府拨款9 700万英镑,占46.2%;教学收入(学费等)3 458万英镑,占16.5%;科研研究为3 458万英镑,占16.5%;其他业务收入4 046万英镑,占19.3%;捐资等收入280万英镑,占1.4%。(www.xing528.com)
在英国高校收入中,政府教育经费的比重1998年—1999年度为46%,而在2000年—2003年度为43%,下降了3个百分点;同期高校自筹经费的比重增加了3个百分点,自筹资金来源中所占比例最大的是教学收入和科研收入;教学收入中主要是学生学费收入,其中很大部分是海外学生学费收入。由于国家经济的滑坡,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英国政府不断削减教育拨款,国家财力难以适应教育迅速而持续的发展速度,从而提出了向社会各界集资办学的方针,向学生收取学费的办法也被提出来。1998年,英国开始对高校学生收费且逐年有所提高。但是向本、专科生收费在英国引起了很大争论,英国政府制定了英格兰高等教育白皮书,提出了向每个学生(本土)收取大约每年3 000英镑的学费,由学生贷款公司贷款给学生,并直接支付给学校,这一贷款在学生就业后以税收形式归还给国家,即直接从学生就业后的收入中扣税执行。英国国外留学生、研究生学费由学校全额自主收取,学校有权决定收费标准。英国高等学校努力开拓国际市场,招收海外留学生,提供国际教育与合作,向国际市场争经费。近几年,海外留学生学费占学校经费的比重增加较快。这些举措有效缓解了英国政府对教育投入不足与高等教育迅速发展急需大量资金支撑之间的矛盾。
2.英国大学资金筹措的思考
(1)建立多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的投入机制。英国高校来自公共财政资金的各种收入(包括教学和科研收入)约占总收入的60%,政府主渠道投入为实现教学质量目标提供了基本保证,但仍远远不能满足学校发展的需求。因此,英国也在进行教育投入体制和机制的改革。英国政府强调高等教育对经济服务的职能,鼓励高等学校与工商界的联系,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为地方经济服务,这既弥补了政府投入的不足,又树立了学校良好的形象和在业界的地位,提升了学校品牌。依据我国宪法和教育法律,教育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教育无疑应该是公共财政主要的支出领域。政府要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增加财政性教育投入作为建设公共财政体制的重点,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进而构建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满足公共教育需求的、可持续增长的教育投入机制。根据优质优价的原则,我国要进一步改革大学收费政策,实行学费标准与市场接轨。不同学校声誉价值不同,培养成本不同,培养出的学生质量不同,满足社会需求的层次也不同,因此,高校收费标准应当因大学类别和层次不同而各异。另外,要通过制定和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和公民个人向教育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扶植发展各种形式的公益性教育基金和信托基金,鼓励高等教育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等途径,扩大高校办学资金的来源渠道,增强办学实力。
(2)高校经费筹集和管理是“一把手工程”。英国各大学都十分重视办学资金的筹措工作,各大学校长、学院院长等各级“一把手”都将筹集办学资金作为自己管理工作中第一位的工作,并在其战略规划中明确规定办学经费增长的比例。同时,大学校长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监督领导成员执行国家及其高教拨款委员会的财政规定,将学校年度财务收入和支出情况报董事会审批,并对经董事会通过的财政预算和其他来源收入进行管理。在我国,大学校长、学院院长等各级“一把手”在筹资意识方面远远比不上英国,我们应向英国学习,高度重视学校筹资工作,将它作为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来重点抓,调动广大教职工广开财源的积极性。特别是要通过加强学校与社会的广泛联系、为社会和地方经济服务、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开拓海外教育市场和开展社会捐赠等途径,努力增加学校的收入,增强学校办学经济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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