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院校的主要职能是为基础教育服务,其性质决定了它的专业设置和研究方向主要是教育本身。因此,虽然近年来各师范院校做了极大努力,但就直接转化为生产力的科技项目来讲,远较理工科和综合院校逊色,只能主要依靠委托培养和办班。而国家教委规定的计划外招生的宏观调控措施,又限定了它的发展速度,更何况这并非师范院校的“专利”。因此,受学校性质决定,师范院校通过对社会服务创收来弥补教育经费不足的能力弱。不仅现在,即使将来,师范院校也无法与理工科院校和综合院校匹敌。而创收能力的高低,不仅影响教学设施等硬件,也直接影响了教职工的整体生活水平,影响师范院校教师队伍的稳定。师范院校师资外流甚于其他院校的现状就是明证。
“待转抵支收入”和“学校基金收入”两个账户是衡量学校创收能力的重要标志。现就这两方面试作对比。
先从“待转抵支收入”来看:1993年综合院校收入15 139.1万元,本专科生人均占有量为2 267元;理工院校收入17 318.6万元,人均1 831元;外语院校收入2 275.7万元,人均4 901元;而师范院校收入3 348.3万元,人均只有1 261元。师范院校抵支收入本专科学生人均占有量是综合院校的55.62%,理工院校的68.87%,外语院校的25.73%。(www.xing528.com)
再从“学校基金收入”来看:1993年综合院校收入19 666.7万元,教职工人均占有3 689元;理工院校收入27 863.8万元,人均4 394元;外语院校收入3 217万元,人均6 609元;师范院校收入4 423.8万元,人均2 402元。师范院校学校基金收入教职工人均占有量为综合院校的65.11%,理工院校的54.67%,外语院校的36.34%。
由于创收能力薄弱,学校基金收入较少,直接影响了教职工的生活水平。据统计,1993年委属36所院校教职工人均年奖酬金为2 247元,其中外语院校为3 028元,工科院校为2 558元,综合大学为2 090元,师范院校为1 408元。师范院校与综合大学教职工人均年奖酬金差额为682元,如以师范院校平均4 000名教职工计,每校年减少奖酬金272.8万元。如与36所院校平均数比,则减少335.6万元。生活水平明显低下,长此以往,对稳定教师队伍极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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