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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后勤服务公司的基本原则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高等学校后勤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并遵循教育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高等学校既是高等学校后勤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又是其服务的主要对象。同时,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对高校后勤服务工作的评估体系,确保优质服务与优价收费制度的实施。

高校后勤服务公司的基本原则

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在深化改革过程中,既要从高等教育的实际出发,也要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因此建立新的高等学校后勤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为高校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的原则。高等学校后勤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并遵循教育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改革要有利于提高高校后勤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减轻学校负担,有利于提高学校办学效益,有利于保证学校的稳定与发展。

2.坚持面向市场,转换机制,走社会化道路的原则。坚持政府统筹主导、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学校参加、社会参与、市场引导的做法,依靠并充分利用现有高等学校的后勤资源,对现有高等学校后勤资源的优化配置、重组和改制。在管理体制上,由学校直接行政管理过渡到按现代企业模式管理;供求关系调节由行政计划调节过渡到市场调节;经济核算体制由事业核拨制过渡到企业独立核算制,建立起具有地方特色、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高等教育特点与需要的新型高等学校后勤保障体系。

3.坚持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首先要明确股份公司和政府、学校的关系。高等学校既是高等学校后勤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又是其服务的主要对象。高校以股东身份在公司中行使相应的所有者职能,不干预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但也要积极关心和支持公司的发展,为公司提供服务市场,并对公司实施监督和约束。高等学校后勤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在政府的统筹主导、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在现有高校后勤集团(或公司)的基础上改制、组建、运行,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对高等学校后勤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不干预公司的具体营运活动,尽可能地为高校后勤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各方面的政策优惠,并做好公司与工商税务、物价、城建、环保交通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努力为公司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对高校后勤服务工作的评估体系,确保优质服务与优价收费制度的实施。(www.xing528.com)

本文为湖北省教育厅重点科研课题“湖北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研究”成果之一,执笔人:华中师范大学 黄永林

原载《教育财会研究》200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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