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是校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顺应时代发展和民意的必然要求,有助于提高高校财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高校依法办学、依法理财;有助于提升高校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为了推动高校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9月1日实施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中将教育收费、经费来源、预决算、物资采购等列为高校主动公开的信息。同时规定,高校应在学校网站上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对需要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2012年12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2012〕4号),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有关财务信息公开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和具体化,是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各地、各高校要以学校网站为主要载体,主动公开学校预算决算报表等财务信息;依法受理,认真研究,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信息公开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高校推进财务信息公开,既是相关法规政策的基本要求,也是公众对高校财务信息享有知情权的表现。推进财务信息公开,把经费使用管理的有关情况放到阳光下“晒一晒”,有助于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经费使用的情况,有助于消除腐败的温床和土壤,这既是促进经费使用管理公开、透明的必然要求,也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内容。2013年是教育部统一部署全国高校向社会主动公开财务信息的第一年,信息公开可以落实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财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教育部要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主动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在预算、决算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学校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财务信息。二是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根据近两年政府部门“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公开的情况,学校主动公开预决算等财务信息后,新闻媒体、专家、公众如有进一步的要求,各高校应依照法规制度妥善处理。三是做好舆情监控,及时应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各高校都积极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主动做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今后,教育部将定期开展对全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信息公开规定、不依法履行财务信息公开义务、不按要求及时公开财务信息的,将依据规定予以问责。学校也应将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岗位责任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分解和责任追究的程序、方法和组织实施。(www.xing528.com)
关于高校财务信息公开问题有以下内容需要重点研究:①信息公开内容标准研究。遵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每项财务信息应包含哪些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制定高校主动公开财务信息的详细目录。②信息公开范围标准研究,凡属高校应主动公开(非依申请)的财务信息,都要按要求公开,并对哪些向社会、哪些向校内公开做出明确规定。③信息公开载体标准研究,明确网络公开平台为高校主动公开财务信息的必要载体。④信息编制体例标准研究,明确信息编排体系的构成要素及信息编制体例要求,推进信息编制的模板化。⑤打造统一的高校财务信息网络公开平台研究,避免因高校各自搭建而带来的惰性、随意性问题,降低高校信息公开成本,提高高校信息公开效率以及公众对高校信息公开的满意度。⑥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机制研究。根据高校学年运作的特点确定考评时间。委托独立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考评确保绩效考评的客观性和公平性,及时将绩效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布,为高校利益相关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⑦确保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良性运行动力机制研究。本着“公开受益、不公开受损”的原则,可将政府对高校基础拨款与提高水平的专项拨款分开拨付,专项拨款与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相挂钩,增强高校公开财务信息的动力和约束力。⑧公众对高校财务信息获取权的保障机制研究。⑨提升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的执行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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