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初律师:遗嘱中,张荣发先生将个人的存款、股权、不动产等全归张国炜一人继承,因此被媒体称为“史上最偏心”的遗嘱,甚至有人认为是这份遗嘱太偏心才激起了大房的反击,这个观点颇值得商榷。
毕竟,外人既不清楚张氏家族的财产全貌,也不了解家族内部的情况,更无法体察张荣发先生的所思所想、良苦用心,仅凭一纸遗嘱就来说偏不偏心,实在有点道德绑架的味道。
梓怡律师:从法律与理智上看,任何人都有权自由处分个人的资产,我们不应该给予更多的道德评价,而应当充分尊重立遗嘱人的意愿。
从事实上看,没有获得任何遗产的大房却比二房拥有更多的家族企业股权,能够在控制权之争中打得二房毫无还手之力。所以说,张荣发先生的遗嘱并不偏心,只是无法达成自己的心愿罢了。
章莹律师:是的,对别人的家事,可以理性分析并引以为鉴,但无须随意发表道德评价。站在大房和媒体的角度也许觉得张荣发先生的遗嘱偏心,但站在张国炜的角度却要骂大房“不忠不孝”了。
晓初律师:其实,所谓的偏心遗嘱并不是导致今天长荣格局的真正原因。站在张荣发先生的立场如何处理财产是自己的事情,将家族企业领导权的“权杖”交给其中一个支系,在以“合”为主导的方向下,这个思路也是对的。
问题的关键是,长荣是否依然具备“合”的条件?分是不是也是一个出路呢?每个家长都有其美好的愿望,但也许事与愿违。(www.xing528.com)
梓怡律师:无论是张荣发先生还是大房,哪一方都不应当被过多指责,毕竟都只是在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大房的一系列动作,无论是改变长荣组织架构,架空集团总裁,抑或是改组长荣航空、长荣海运董事会,一切都是充分运用股东、董事权利的结果。
总的来说,大房取得家族(企业)控制权的整个过程逻辑严密、层层推进,并且合理合法,是公司治理的经典案例。
晓初律师:大房对公司治理逻辑的理解和运用是可以点赞的,这也许得益于他们背后的法律团队。而二房失去控制权,其根本原因并不在于大房如何行为,而在于张荣发先生并没有为张国炜接班构建有效的所有权结构,是控制权安排的失误。
试想,按照集团目前的股权架构和治理模式,即便大房暂时愿意遵守张荣发先生的遗愿,张国炜的“总裁”之位真的稳固吗?只怕未必!从长远来看,二房始终是小股东,并且在公司的控制权争夺中也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在目前的格局下永远无法真正主导家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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