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王者,如果要给他人委以重任,须先考察其人品和能力,不可听信谗言和谄媚之言。该听则听,不该听则不听。封受官爵者必胸怀坦荡,廉洁自律,不欺压百姓。
第二条:为王者,必使下属团结同心,不可尔虞我诈。用自己的智慧和德行树立威信,使属下敬畏,使百姓安居乐业。
第三条:为王者,每到新年时,须请玉佛、勃拉邦佛及其他佛像沐浴更新,以鲜花香烛供奉,听经守斋满七天七夜。各寺庙须充满热烈欢乐的气氛,体现对佛教的热情,堆沙塔,供奉水陆天各界神灵,以保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第四条:为王者,每到新年时,须请僧侣将南方之水恭迎至北方,须请南北的和尚相互往来交流,请佛祖遍访各地,护佑百姓,让国家强盛。要让百姓给和尚洒泼香水,以求安居乐业。
第五条:为王者,每到新年时,须召集众臣、乡绅等向帝师和皇帝请安,须恭请高僧举行浴佛仪式。
第六条:为王者,每到新年时,须召集各级官员在佛祖、法王和僧王面前宣誓效忠国家。
第七条:为王者,每年七月起,要好生供养城隍守护神,以免遭受鬼魅的骚扰。
第八条:为王者,每年八月起,要组织和尚念经三天,祭拜八方神灵和龙王宗亲。而后要绕全城念经,鸣放礼炮、遍撒沙粒以驱除邪气。(www.xing528.com)
第九条:为王者,每到九月末,须提醒民众举行祭鬼仪式以祭奠逝去的先祖和亲人。命各级官员组织祭拜守护一方平安的龙王十五族宗亲,方可国泰民安、五谷丰登。
第十条:为王者,自十月望日起,须得提醒民众祭拜各路神仙和祖先,过祭祖节。
第十一条;为王者,每到十一月望日,须得给完成闭门修行达三个月的和尚提供自恣(和尚进行自我忏悔并善意批评他人)的场所,并在场所树立界碑,自恣活动结束后要拔掉这块界碑,国家才可兴旺发达,各级官员方能团结一心、勤于政务。晚上,还要提醒民众去放水灯,祭拜龙王十五族宗亲,方可保国泰民安。
第十二条:为王者,每到时十二月一日,要召集达官贵人欢聚首都琅勃拉邦,陪同皇帝观看赛龙舟和参拜西坦玛索加腊寺,僧侣和民众也会自发加入到浩浩荡荡的游行大军中,以壮皇威(这一条显然已经过时,因为都城现在在万象,但从中可看出“十四俗”是发端于古代王国时期)。
第十三条:为王者,要仁慈博爱,遵行五戒、八戒,有四无量心,即:慈、悲、喜、舍,以仁义泽及官吏下属,不可行为恶劣,如:猎杀生灵、沉迷女色、乱伦败德等。
第十四条:为王者,须得以广阔的仁德将十四项无上的财富集于一身,即:国之耳(指聪明过人的遣外使节)、国之眼(指学富五车的文人)、国之核(指智慧超众可称为智囊的高僧)、国之门(指各种作战用的武器)、国之根(指可预知祸福的星相家或卜卦师)、国之茎(指经验丰富的前辈、老者)、国之梁(诚实的国民)、国之墙(指战无不胜的勇士)、国之界(指理国安邦的大臣)、国之檀(指仁德之王)、国之觉(指有良心的大商巨贾)、国之心(指医术高明的大夫)、国之宝(指领地和良民)、国之云(指腾云驾雾救百姓于水火的神仙)。
如今,老挝已废除君主制,针对王族的“十四俗”早已无社会土壤,但作为一个老挝文化的一部分,它仍然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和现实意义,其风俗也可类比并运用到到对当今政府的期待上,因为其中弘扬佛教文化、体恤下属和民情的思想与现代的政府管理理念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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