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瓦族的婚姻
老佤和其他老听族系各民族的婚姻观念与老族不同,他们实行一夫多妻制,因为老佤族和佧族认为娶妻可以增加劳动力,不必像老族那样实行一夫一妻制。为了种更多的田,他们便娶上几个妻子,尽管娶妻容易,但佧族离婚的现象并不多。
老佤族人能歌善舞,男女青年很善于用吹奏短笛来相互表达爱慕之情。父母对子女的恋爱从不干涉,任由他们自由交往,而且还给予支持,因为他们认为男子向女性求爱是正常之交。小伙子来到姑娘家时,女方父母便为他们提供方便,让女儿到屋前同恋人约会,有时也可以到林中或河边交谈,但不得偷吃禁果。因为佤族人认为,婚前若有了性行为,会遭到鬼的惩罚。如果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就要杀鸡宰鸭祭鬼以求得宽恕。当然,这样也就等于宣布,两人已结为夫妻。老佤族的男女青年可以自由恋爱,但如果结婚,则要由男方请媒人向女方父母求婚,得到同意后才择良辰吉日结婚。结婚仪式在男方家举行,成婚的日子和仪式往往是男女双方请村里长者决定的,届时要大宴亲朋好友。如果暂时无钱举行婚礼,也可同居在前,婚礼在后,待有钱时再举行这一仪式。有的佤族人甚至有了孩子后才举行婚礼。结婚时男方要给女方彩礼,多少由双方老人商量决定,不同的是,男方不用马上给这些彩礼,只是在男方要抛弃妻子时才兑现。反之,妻子如果与他人通奸,就要向男方支付议定好的彩礼。
结婚后居住在何处要视情况而定。在该族的某些支系,如果丈夫是长子,两口子就要到男方家生活;如果妻子是长女,则要到女方家生活。如果两人都是老大而且年龄相当,可以到较富裕的一方家里生活。
多数部落实行一夫一妻制,但婚礼形式简单,结婚时只需杀一头白毛水牛和一头黑毛水牛,请众人吃喝一餐,就可同居。
(二)苗瑶语族的婚姻
1.苗族
老挝蒙(苗)族的婚姻有求亲、抢婚和私奔三种形式。
苗族求亲的方式是,青年自由恋爱,到一定程度后,男方父母便请媒公前去求亲。男子如果看上了某个姑娘也可托人求亲,经女方家长同意后,双方便商定彩礼数目和结婚日期。在女方家举行婚礼后,新郎便带新娘一起回家,在男方家还要宴请亲友。婚后三天,新婚夫妇要前去拜见新娘的父母。之后,夫妻到新郎家定居。
苗族过去盛行抢婚,现在这种习俗已逐渐减少。男方抢婚要作一番策划。抢婚前,男方先对姑娘经常走过的地方进行细心观察,选好地点后,邀亲友数人在那个地点守候,当姑娘一个人走过此地时便将其抢回家中。三天后男方便携彩礼同姑娘一起到女方家探望,女方父母一看事已至此,只好同意。如果女方及其亲朋发现了抢婚意图并及时追上,不但可将姑娘解救回家,还可以白揍小伙子一顿。这时的小伙子不但事情没办成,而且被打也不能还手,甚至还要掏钱赔礼。
私奔则是男女相爱,但家长不同意,或因男方付不起彩礼无法结婚而采取的方式。一对恋人逃到某处躲起来,或者姑娘偷偷住进男家,然后再通知家长。姑娘父母看到生米已煮成熟饭,又怕此事传出去丢人,只要承认这桩婚事。
该族实行族内通婚,但要先弄清亲缘关系的远近,绝对禁止同姓之间通婚。逢年过节时,老挝苗族全村男女老少会到另一氏族的村寨去做客,这就给了男女青年一个相互认识、了解和熟悉的好机会。双方认识后,相互便经常来往,情投意合者就确定了恋爱关系。(www.xing528.com)
苗族婚礼也要举行拴线仪式,新郎和新娘还要交换银项圈,双方家庭相互宴请和赠送礼物。他们用这种联姻来密切氏族之间的关系。苗族夫妻很少离婚,以免因此造成氏族之间的不和。如果发生矛盾,男女双方的家庭和氏族成员都会尽力帮助他们重归于好。当然也因此产生了许多婚姻名存实亡,以死亡婚姻来照顾大局的现象。
老挝苗族可以一夫多妻,妻子中的一位被尊为“主妇”,地位高于其他妻子。主妇和其他妻子之间很少因为丈夫和妻子们同居一室而发生矛盾,因为他们认为这是正常的事情。
2.瑶族
瑶族的婚姻形式分为两种:父母包办和自由恋爱。父母包办的婚姻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孩童时代父母定的亲,长大后结合;另一种是父母在儿子长大成人后,发现有适合的姑娘后,就托媒人去姑娘家提亲,私下为其定下婚事。姑娘母亲如果也满意对方,认为条件可以就会把姑娘的生辰八字告诉对方。当然,这样还不能算缔结了婚约。男方家还须请人算命,双方八字相合时,男方便送去信物,定下婚约,然后选择佳日操办婚事。自由婚姻一般是通过对歌等活动来完成的。先是男女集体对歌,再到单独对唱和交谈,若双方情投意合,就互赠信物,定下终身。不过,这只能说是自由恋爱,还不能是自由婚姻,因为还受到包办婚姻的一定影响。自由恋爱到自由婚姻,必须经过三个阶段:自由恋爱择佳偶,媒妁之言定婚约,双方父母同意后方可结为夫妻。随着社会的发展,瑶族青年已越来越多地起来反抗包办婚姻,转而实行自由婚姻。另外,瑶族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而且一般不与其他民族通婚。
老挝瑶族在男方兄弟众多,父母无力支付聘金,女方家缺乏男劳动力等情况下,也会采取上门入赘的婚姻形式。入赘的仪式是,女方派人到男方家迎亲,而且要付身价银、彩礼银等给男方,男方则不赔“嫁妆”。也有一些瑶族支系的入赘婚礼是在男方家里举行的,婚后新郎到女方家居住两年或更长时间。
老挝汉藏语族的倮族男女从小就由父母代为定亲,结婚后女子即住夫家,服侍公婆。倮族实行一夫一妻制,并有姑舅表亲优先婚的传统习俗、其婚姻形式多为包办婚姻。
3.孟—高棉语族
孟—高棉语族中,德里族和达维族的婚俗比较特殊。以德里族为例,德里族青年可以自由地恋爱,坠入情网的两个年轻人先要通过自己的朋友告诉男方的家长,同意后,才派去媒人征询女方家长的意见。女方家长同意后,男方先祭祀自己的房神告知此事,然后准备嫁妆拿去送给女方的大舅,男方一般要送的东西有牛、猪、鸡、铜锣、铜鼓、碗、碟等。女方则准备酒、米饭、糖果等举办婚礼需要吃的东西。待到一切妥当,就可以择吉日举行婚礼。举行婚礼的地方不在男方家,也不在女方家,而是男女双方的亲戚都到大舅家去,在那儿举办婚礼。婚礼中,大舅要祝福之外,特别要告诫新郎今后应该勤快诚实,同自己的老婆相亲相爱。
在德里族社会,结婚的年龄是13岁左右。男子多妻是允许的。比如一个男人想娶第二个妻子,他只要送给大舅一头牛和一些钱,他就会被允许娶第二个妻子。结婚后女方要住到男方家去。如果女方在婚后做错了事,首先要教育她,教育无效,就可以送回给大舅,即要求离婚。离婚的事时有发生,女方要把所有男方送给的嫁妆如数还给男方。在家庭生活中,男人决定一切事务。德里族还有继承妻子的习俗,如果丈夫死去,丈夫的哥哥、弟弟甚至父亲都可以继承其妻子。从这些现象可以看出,德里族社会是一个男人地位高于女性的社会。
孟—高棉语族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习俗就是要办两次婚礼的朋族。一般要给女方的聘礼是银条5根、水牛1头,猪6口。结婚后,男的住到女方家,一年后,要再举办一次小规模的婚礼才能出女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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