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1 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市场宏观调控有待加强
政府的宏观调控是北部湾地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运行的有力保障。当前,该地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资金匮乏是制约其有效保护与传承的关键因素之一,虽然许多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但其资金远远不足以满足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需求,这与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和对社会企业的有效引导有着直接的关联。
近年来,广西北部湾地区政府运用政策、法规、计划等手段对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运行状态进行调节和干预,以保证其适应当地经济的发展。然而,目前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市场宏观调控仍然存在不足。一方面,为了提高现有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效益,该区各级政府纷纷响应国家号召,出台了许多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但这些政策大多是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开发,较少有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相关的针对性政策,且国家和地方政府投入的政策性资金远远无法满足当地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需要。此外,北部湾地区属于经济后发达地区,发展水平与发达地区相差甚远,落后的经济水平成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主要障碍,亟须国家及地方政府的宏观调控,加大对当地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
另一方面,拓宽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资金来源渠道是生产性保护不断向外延伸的重要途径,但近年来,政府的宏观调控主要倾向于国家、地方政府拨款支持文化遗产保护,缺乏对社会企业资金入驻的有效引导,归根到底是当地缺乏调动社会资金方面的调控政策,特别是对于民营资本和有实力企业的调动。就目前来看,广西北部湾地区出台鼓励民营资本及有实力企业投入到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政策制度较少,民营企业对于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现有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前景缺乏信心,缺乏一定的文化传承自觉性,因而不愿意将资金投入到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中。在全球化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广西北部湾地区应当充分发挥市场在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分类设计、资金投入、市场推广等方面资源配置的基础导向作用,促进以市场为导向的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进一步发展。不仅要从思想上加强广大民营资本企业对当地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认识,增强其对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性;同时要运用行政手段调控整个市场,采取一定的货币宽松政策,为拓宽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融资渠道提供制度保障,正确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领域,解决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资金缺乏等障碍。
2.2.3.2 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人才培养机制尚未建立
人才是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各个环节的软实力保障,从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的设计、生产、市场推广、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都需要人力资源的支撑。当前,广西北部湾地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人才的匮乏是其生产性保护发展缓慢的重要因素。
首先,北部湾地区虽运用多种方式培养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各类人才,但系统化的人才培养机制尚未建立,导致培养的人才泛而不专,对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掌握广而不精。该地区虽有少部分学校通过“非遗进校园”活动将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引入到教育领域,在一定程度上为传承人的挖掘与培养奠定了基础。但目前广西北部湾地区高校几乎没有开设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选修课程,也没有专业的教材,更没有针对生产性保护对学生进行培训;而只是根据学生的兴趣和教学情况,选取部分代表性项目进行传播,学生无法从中全面了解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以及生产性保护的知识,从而难以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培养专业人才。另外,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企业化运作过程中,企业员工大多是靠自己摸索着发展,并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在职培训,导致企业发展速度较缓慢。
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对于文化的传承至关重要[113],他们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延续至今和发展繁荣的重要因素,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离不开传承人队伍的支撑。目前,北部湾地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人力资源保障机制尚未建立,传承人培养的保障力度严重不足,缺乏人才激励机制,导致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过程中出现人才流失或者人才断层等现象,不利于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的持续开展。当前亟须政府部门进一步完善适合该地区传承人的保障工作,在做好传承人认定和培养工作的基础上,明确传承人的地位,在传承基地建设、技能传授、生活补贴等方面给予传承人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恰当地解决传承人的福利待遇问题,不断壮大传承人队伍,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提供必要的传承人才基础。(www.xing528.com)
再次,广西北部湾地区缺乏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运营管理人才的培养体系。当地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需要一大批掌握包括民族经济、市场营销、文化遗产管理、文化创意产业等各方面知识的综合性人才。这些人才不仅要对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内涵有深入的了解,还要具备与生产性保护相关的产品设计、市场推广、组织运营、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从而胜任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目前,该区域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发展滞后与该领域产业化运营管理人才的匮乏有较大的关系,因此需通过多样化的途径建立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确保生产性保护工作顺利开展,为当地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2.2.3.3 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原生环境发生变化
广西北部湾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过程中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出现过度商业化的重要原因是其生存环境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迁。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人们对物质生活有了更高的追求。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文化原真性保护与迎合商业需求之间的矛盾冲击,中外文化碰撞使其生存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114],造成部分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生产性保护过程中出现过度商业化的现象,使生产性保护工作开展难度日益加大。
随着全球化浪潮的推进,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我国文化发展战略的转型,民族文化正经历着一场巨大的变革[115]。对于北部湾地区而言,部分外来文化正强烈冲击着当地的传统文化,使人们的思想观念逐渐发生改变,甚至忽视对当地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内涵的深入了解与感悟,使当地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面临巨大的挑战。因此,当地在将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商业化运营的过程中,为跟上所谓的“时代潮流”,随意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增添外来文化元素或者对其展现形式进行改造,扭曲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使部分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渐渐歪曲变形,逐渐背离生产性保护的原则和要求。除此之外,该地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不仅受到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同时也受到国内市场环境的综合作用。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当地也加快融入改革开放的发展步伐,努力发展经济,不断推进现代化建设进程,使人民的经济收入逐步增长,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因而更加追求精神上的富足,对商业、娱乐、休闲旅游等日常生活方式的形式要求也随之增加,出现日益多元化的市场经济。在利益的驱使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当地民众将现代化、市场化的元素掺杂到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过程中,部分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貌慢慢地被人为改造,造成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环境逐渐发生变迁。抑或是受利益所驱,部分需在特定环境中传承的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被强行搬运到市场中,成为民众的利益工具,导致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市场运营的管理难度日渐提高,打击了人们对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严重影响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市场平衡。比如,咸水歌最初是在海上或者海边唱的歌,也是疍家婚礼习俗中最精彩的一部分,要求男女双方需在船上举行婚礼时对唱咸水歌。而一些商家为了吸引大众,将咸水歌放到一些节日中或者搬到舞台上进行表演,对原有的场景模拟不到位或是夸张地改造场景,虽向大众展现了咸水歌的形式,但由于最原始的场景缺失,导致人们对其内涵领悟不深甚至受到误导,不利于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持续保护与传承。
2.2.3.4 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发展机制存在缺陷
长期以来,生产性保护是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重要方式,要求在遵循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真性的基础上以生产性保护的方式进行开发推广,以达到文化传承与经济提升的综合效益。要确保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发展水平,就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发展机制,合理布局其生产性保护的结构。但当前广西北部湾地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机制仍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发展动力机制不足、发展目标机制出现偏差、管理机制仍需改进等几个方面。
第一,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发展动力机制不足,主要是由于缺乏企业、社会团体等外来主体的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众所周知,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主要通过市场流通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与传承,除了依靠政府的政策性资金激励和引导外,来自外部的企业资金、企业管理运营方法等也是其实现生产性保护的有效途径。目前,广西北部湾地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因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动力不足而尚未被充分挖掘,较低的综合效益难以吸引外地企业入驻,加之本地企业也十分了解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发展滞缓的现状,因此愿意将资金、管理技术等投入到当地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企业较少,导致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外部力量的支撑,延缓了生产性保护的现代化进程。第二,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发展目标机制出现偏差,导致其发展布局结构失衡。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根本目标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在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时代背景下,许多民众想通过生产性保护途径为自身谋求利益,提升自身的经济水平。因此,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当地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过度商业化现象屡见不鲜,违背了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真正目的,破坏了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环境,不利于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持续传承。第三,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管理机制有待改进。在关于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方面,北部湾地区政府仅仅是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管理办法,对当地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尚未制定具体的管理条例,缺乏针对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化运作的调节机制,使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市场管理秩序较混乱。另外,部分企业将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生产性保护的运作过程中,缺乏专业化、动态化的人才培养,且尚未形成系统性的产业化绩效考核体系,也没有建立有效的市场引导机制,导致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管理水平较低,缺少对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价值的深度挖掘,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可见,广西北部湾地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发展机制仍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制约其生产性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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