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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部湾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研究成果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广西区重要的文化资源,近年来当地相关政策法规的逐步完善,促进了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符合活态传承对其原真性、完整性以及经济效益等方面的要求。钦州、防城港也对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有较大投入,这些投资成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重要经济支撑。另外,“非遗进校园”也是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新形式。

广西北部湾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研究成果

2.2.1.1 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相关的政策法规逐步完善

文化作为一种新型生产力,在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107]。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广西区重要的文化资源,近年来当地相关政策法规的逐步完善,促进了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符合活态传承对其原真性、完整性以及经济效益等方面的要求。目前,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具体体现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

在政策方面,早在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了各级主管部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职责,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奠定了法律基础。其中,第三十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特殊优势,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2012年《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坚持政府引导,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工作机制;要鼓励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民俗文化活动,尊重和支持民众在民俗文化活动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实践;对有市场潜力的项目,鼓励采取‘项目+传承人+基地’‘传承人+协会’‘公司+农户’等模式,结合发展文化旅游、民俗节庆活动等开展生产性保护,促进其良性发展”,这些指导意见从工作机制上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并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提供典型的发展范式。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被纳入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广西北部湾地区也积极响应号召,加大了对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支持力度,如北海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就快速推进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事业积极投入专项资金。近年来,北海市打造了贝雕文化、合浦汉文化、工艺美术、老街文化、南珠文化等一批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品牌,截至2015年,北海已经拥有八家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以及一个市级文化产业园[108]防城港市则对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地毯式的普查,坚持“保护与开发兼顾、以开发促进保护”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积极转化“海洋非遗”成果,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海洋文化名市的实施意见》等一批政策文件,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引导。

在资金方面,《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五条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的领导,将保护、保存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第三十九条“有经营性收入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资金来源提供保障。另外,政府将大量资金投入到北部湾地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项目建设中,支持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产性保护各项活动的开展,鼓励其依托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业。例如,2016年,中央文化产业发展委员会对广西南珠宫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海南珠文化研发展示中心”项目投入专项资金220万元[109];设立北海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以政府奖励、贴息、资助等方式扶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及文化企业;2016年,中央补助专项资金25万元用于北海市非遗中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钦州、防城港也对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有较大投入,这些投资成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重要经济支撑。

2.2.1.2 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形式日渐多样化

广西北部湾地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涵盖了民间文学、传统表演与游艺、传统工艺与技能、民间信俗四个方面[110],根据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的类型、功能及表现形式,其生产性保护方式也逐渐呈现多元化、活态化的生产性保护特色。

广西北部湾地区以“设厅立馆”或建立生产性保护基地等方式,借助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翔实的史料、实物、场景、工艺、技艺等,向民众系统地展示当地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渊源、艺术特色、价值功能以及传习技能,通过静态生产性保护形式为民众提供参观、游览并感受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内涵的平台,唤起民众对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思考。例如,疍家婚礼传习基地、曲艺合浦公馆木鱼传习基地及京族鱼露制作技艺传承基地等传习基地。北海市非遗陈列厅、北海坭兴陶馆、北海贝雕艺术博览馆、京族博物馆等展馆,以及防城港市的群艺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此外,钦州和防城港也分别建立了坭兴陶烧制技艺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独弦琴艺术传承示范基地,以生产、流通、销售等新颖的文化传承方式,引起民众活态保护与传承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共鸣。

随着文化建设的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消费需求的变化,该地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形式由传统的静态模式逐渐向参与性强、影响力广的动态生产性保护形式转变。一些传统表演与游艺、民间信俗类的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演艺产品、节庆活动等旅游产品的形式展现在广大民众面前。例如,防城港市的“哈节”,每年都会吸引成千上万的游客前来参与,不仅带动了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也促进了防城港市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的持续开展。北海的“非遗入春节”“三月三”系列活动,通过将合浦公馆木鱼、老杨公、山口杖头木偶戏、疍家婚礼等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以节目形式融入大型节庆活动中,传承并弘扬了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内涵,同时也促进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钦州的跳岭头展演等也是以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基础,开发成特色旅游产品,保护与传承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也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

另外,“非遗进校园”也是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新形式。如北海粤剧进校园、防城港推广独弦琴艺术教学、钦州市非遗中心与钦州学院(今北部湾大学)共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等,通过在校园设立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开展传承培训班、讲座等形式将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教育途径进行传承,推动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111]。除此之外,广西北部湾地区各市的政府部门积极将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他产业融合,通过生产基地、产业园、风情街、特色小镇等方式深入挖掘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以延长其价值链,形成产业辐射效果。较为典型的是北海恒星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是北海贝雕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目前运营状况良好,已发展成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企业化运作的典范。还有北海的海洋文化产业集群带、钦州的疍家风情小镇、坭兴陶文化创意产业园等,以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要依托资源进行产业化运作,产出了一大批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有效拓展了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品开发渠道,创设了一批新型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典范。

2.2.1.3 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管理体系逐渐完善(www.xing528.com)

管理体系是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保护与传承的重要基础,随着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方式逐渐多元化,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成了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关键举措。

首先,相关政策的不断出台促进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管理体系逐渐完善。从2005年《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到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国家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共享机制、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动态管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管理等方面作出详细指示。北部湾地区已响应国家号召,在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认定、记录、建档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分级别建立了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管理体系,构建了较为完整的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数据库,并在当地成立典型的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传习所、博物馆等,以生产性保护方式分门别类地进行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管理,如北海贝雕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北海坭兴陶馆、京族博物馆等因地制宜地对北海贝雕、坭兴陶、京族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管理运营。此类以数据库、信息共享平台、示范基地、展览馆等方式对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分类管理,促进了广西北部湾地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管理体系的逐步完善,有利于加快广西北部湾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步伐。

其次,北部湾地区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对海洋非遗生产性保护进行专业化管理。通过在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县成立典型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并建立完善网络管理体系,带动当地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发展。如北海恒星珠宝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坭兴陶有限公司,一方面这些公司在线下开展市场推广、品牌运营建设、售后服务等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和完善公司网站,提供产品展示区、最新资讯区、咨询服务区等网站版块,系统化地对北海贝雕、钦州坭兴陶项目进行针对性的管理和宣传,有效促进了这些项目的生产性保护,为其他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生产性保护管理体系建立奠定基础。

再次,广西区和地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的建立,提高了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管理效率。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的正式开通,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官方网站及后台数据库的建立,北海晚报、北海人民广播电台、北海新闻网等媒体开设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栏,为当地提供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信息共享平台,以数字化、信息化的形式对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项目进行归类,提供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项目的发展资讯,同时通过公共舆论平台,快速发现生产性保护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及时纠正,有效提高了当地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信息化管理效率。由此可见,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工作的重视、当地线上线下结合管理体系的建立以及网络平台的完善等,为广西北部湾地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在国家的引导下,北部湾地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管理体系正逐步完善。

2.2.1.4 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效益日益凸显

随着广西北部湾地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体系的日趋完善,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逐渐取得一定成效,形成一个集社会、经济、文化为一体的效益体系,增强了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自身造血功能,有效促进了该地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首先,国家级、区级、市级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生产性保护基地分别由专业性的企业进行开发运营,如钦州坭兴陶艺有限公司负责钦州坭兴陶烧制技艺的生产性保护基地建设;北海恒星珠宝有限责任公司将北海贝雕技艺进行公司化运营,以及北海市海城区一手贝艺创新工作室、合浦金蝠角雕有限责任公司等,将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企业运作,为当地民众创造了一定的就业机会,在保护与传承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的市场份额逐渐扩大,逐步发展成为当地重要的文化产业和群众致富的新渠道,推动当地的经济增长。

其次,广西北部湾地区多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校—企联盟”模式,在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方面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该模式主要是地方文化主管部门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鼓励高校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的人才,同时引导企业将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企业化运营,形成一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链,并引导学校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如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与北海市恒兴珠宝有限责任公司和合浦金福角雕厂等两家民族工艺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学校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企业提供人才服务,企业选派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家到学校提供项目式教学支持,为学生实习就业提供便利等。如此一来,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产业化运营得以一体化进行,既解决传承人缺乏后辈力量的问题,又能够为学生就业提供帮助,以生产性保护的方式传承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达到活态传承的效果。

再者,2013年,广西启动的“中越边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惠民富民示范带”建设基本完成,广西北部湾地区的东兴万尾岛、防城港区峒中镇均在这条非遗传承示范带上。目前,该示范带已经打造了东兴万尾京族“哈节”、独弦琴、鱼露等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创意品牌并流入市场,给边民带来一定经济收入,也丰富了他们的精神生活,逐渐形成良好的社会效益[112]。另外,近年来,文化产业正逐渐发展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广西北部湾地区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也推动了当地文化产业的发展。当地将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融入中国(北海)工艺美术创意产业园、北海贝雕文化艺术博览馆、北海文化产业园等,不仅促进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还带动当地文化产业项目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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