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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队装备管理职责及要求

时间:2026-01-24 理论教育 筱悦 版权反馈
【摘要】:第十一条 装备技师应当在执勤中队干部的领导下,履行组织指导官兵操作使用、维护保养装备、诊断和排除装备一般故障、遂行装备技术保障、录入维护装备管理信息系统等职责。第十二条 公安部消防局消防部队装备质量管理站接受委托,具体承担部队装备的质量检查、事故调查、评估论证、人才培训、技术支持等工作。

第六条 公安部消防局指导公安消防部队的装备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部队装备建设规划制定、评估论证和装备的采购、配置;

(二)制定部队装备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装备质量、性能的监督检查,对部队重大装备事故进行调查;

(三)组织协调跨总队灭火救援行动的应急装备保障;

(四)负责统配装备调拨、装备进口免税管理和装备实力统计

(五)负责管理公安部消防局消防部队装备质量管理站和消防装备专家组,组织和指导部队装备管理业务培训;

(六)指导部队装备管理信息化建设,组织和指导新装备的研发、引进、生产和推广;

(七)其他应当履行的装备管理工作职责。

第七条 公安消防总队主要履行以下装备管理工作职责:

(一)制定总队装备建设规划,对所属支队装备建设规划进行评估论证;

(二)制定总队装备年度建设计划,并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制定总队装备管理制度,指导所属部队装备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装备质量、性能的监督检查,对所属部队装备事故进行调查;

(四)组织实施跨支队灭火救援行动的装备应急保障;

(五)负责总队统配装备调拨、装备进口免税项目的审核、申报和装备实力统计;

(六)负责管理总队消防装备专家组,对兼职装备质量检验员和装备技师进行业务技能考核,组织开展总队装备管理业务培训;

(七)组织新装备的研发,跟踪装备使用情况;

(八)其他应当履行的装备管理工作职责。

第八条 公安消防支队主要履行以下装备管理工作职责:

(一)制定支队装备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协调政府采购部门组织实施;

(二)制定支队装备管理制度,检查考评所属部队装备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装备质量、性能的监督检查;(https://www.xing528.com)

(三)组织实施支队灭火救援行动的装备应急保障;

(四)负责支队装备调拨、装备进口免税项目的申报和装备实力统计;

(五)负责支队装备技师的选拔编配,组织开展支队装备管理业务培训;

(六)其他应当履行的装备管理工作职责。

第九条 公安消防大队、中队主要履行以下装备管理工作职责:

(一)按照装备管理制度,开展装备存储、检查、维护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提出装备维修、退役、报废意见;

(二)管理装备器材库、充气站、维修室等装备保障站(室);

(三)建立、管理装备技术档案,维护装备管理信息系统;

(四)开展爱装管装教育和装备业务学习

(五)其他应当履行的装备工作职责。

第十条 战勤保障大队主要履行以下装备管理工作职责:

(一)编制装备应急保障预案,组织开展业务训练和实战演练;

(二)储备装备,遂行灭火救援中的装备补充和技术保障;

(三)组织实施装备日常巡检、维修;

(四)落实装备应急保障的社会联勤机制;

(五)其他应当履行的装备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装备技师应当在执勤中队干部领导下,履行组织指导官兵操作使用、维护保养装备、诊断和排除装备一般故障、遂行装备技术保障、录入维护装备管理信息系统等职责。

第十二条 公安部消防局消防部队装备质量管理站接受委托,具体承担部队装备的质量检查、事故调查、评估论证、人才培训、技术支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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