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灭火应急救援保障的发展是与经济的发展及消防部队职能的变化相联系的,我国灭火应急救援保障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由弱到强的过程。根据保障模式和方法的不同,可将我国消防灭火应急救援战勤保障的发展历程分为独立保障阶段、综合保障体系初步建设阶段、综合保障体系全面建设阶段3个阶段。
(一)独立保障阶段
独立保障阶段是指从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世纪70年代末,这一时期消防部门的任务是单一的火灾扑救,火灾的类型主要以棚户区和砖木结构的一般火灾为主,火灾规模小,持续的时间短,所需力量少。当时的消防力量也比较薄弱,消防装备主要以水罐车为主。这阶段的战勤保障的需求较单一,火场战勤保障的内容以灭火剂和装备为主,消防部门依靠自身的后勤机构就可以满足需要。
(二)综合保障体系初步建设阶段(www.xing528.com)
这一阶段是指从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末。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发展,液化石油气火灾爆炸事故,地下工程、高层建筑、化工类火灾以及火车、飞机、船舶等大火灾相继出现,消防部队的装备建设和施救能力也都在灭火救援的实践中不断地提高,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后,消防工作也得到了更高的重视,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车辆装备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在此期间,战勤保障在火灾扑救中的作用开始凸现,各地开始建设战勤保障的机构,各支队基本都组建了修理所、卫生队、战备物资储备库等机构,经济发达的地区建立了空气呼吸器充装站并购置了战勤后援车等装备,拉开了综合战勤保障体系建设的序幕。这一时期的战勤保障建设尚处于一种探索阶段,长效机制尚未建立,机构的设立和物资的储备还没形成体系。
(三)综合保障体系全面建设阶段
从90年代末起,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在火灾规模扩大、扑救时间增长的同时,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事故激增。消防部队在日益繁重的救援任务和形势下认识到了战勤保障的重要性,开始逐步加强消防应急救援综合战勤保障体系的建设。公安部消防局于2007年7月11日在辽宁省大连市召开了公安消防部队战勤保障体系建设现场会议,提出了到2010年底前,建立全国消防战勤保障网络体系的目标。经济较发达的城市于2008年底前建成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其他城市于2009年底前建成消防战勤保障大(中)队,各省(自治区)建成区域性消防战勤保障中心。四川汶川“5·12”大地震救援中,战勤保障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在紧急调派应急救援队火速赶赴灾区的同时,公安部消防局立即成立了后勤保障领导小组,建立了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密切协同的应急保障指挥体系。此次救援的保障任务对生命探测仪器、破拆器材及通信器材的需求量大,救援人员的日常生活需求保障量大,加之灾区道路中断,气象条件恶劣,致使救援保障异常艰难。面对这一情况,公安部消防局先后从12个总队进行了物资储备调剂,调集了救援所急需的海事电话、侦检破拆器材、被装。同时加强了救援现场的保障,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为官兵提供了较好的生活保障,为地震救援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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