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人们普遍接受的是神创论的观点,即人是神创造出来的。如中国就用神话表达了女娲造人的传说。
系统完整的神创论表述就是《圣经》或《新旧约全书》,它的开篇《创世纪》就说,世界最初是漆黑一片,地上则布满浩淼无际的水。第一天,上帝创造了光,从此有了光明和黑暗、白昼和黑夜。第二天,上帝创造了空气,把水上下分开。空气为天,天上的水是云和雨,地下的水是江河湖海。第三天,上帝创造了海洋和陆地,让大地长满青草、蔬菜、树木。第四天,上帝创造了日、月、星辰,分管白天、黑夜。第五天,上帝创造了水中游的鱼、空中飞的鸟,让海洋、天空充满生机。第六天,上帝创造了地上生活的昆虫、野兽,并且按着自己的形象,创造出人,让人来管理这一切。万物都造齐了,第七天,上帝就休息了,这一天也就叫安息日。
总之,神创论认为,不仅人是上帝创造的,宇宙及其间的一切生物也都是上帝创造的。神创论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目的论:上帝创造万物都是有目的的。创造出矿物质是为了满足植物的生存,创造出植物则是为了满足动物的生存,创造出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是为了证明上帝的智慧和荣耀。
神创论也是一个不变论。万事万物都是依照上帝当初创造他们的目的生存着,不存在进化或演化的问题,或者最多只是在生物分类中种的范围内有所变化。甚至一些科学家也信奉物种不变论。如18世纪的瑞典生物学家林耐依据《圣经》教义,提出地球上包括人类在内的各种生物都是上帝创造的,也是一成不变的。他在其名著《自然系统》一书中写道:“种的数目与最初所创造出来的各种不同类型的数目是相同的。”“没有一个种是新的。”
当然,晚年的林耐也逐渐意识到了生物是变化的,所以在其《自然系统》第十版中,他删去了有关物种不变的一些说法,人并不满足于这种完全出自信仰的说教。然而,在长达两千多年的时间里,人们关于进化问题的思考多是停留在哲学思辨的层次上。例如,古希腊阿那克西曼德就提出生命是由海中的软泥产生的。他甚至提出进化的观念,认为原始的水生生物经过蜕变成为陆地生物,而人则是由另外一种动物形成的。(www.xing528.com)
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提出,万物都处于流动的状态。古希腊哲学家恩培多克勒把生命的发展看成一个渐变的过程,而且是从一种不那么完善的形式逐步演变为更加完善的形式。亚里士多德指出,更为完善的生命本身就是从不完善中发展起来的。
古希腊唯物主义哲学家留基伯和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在逻辑上引向一种进化的观念。原子论认为,宇宙是由一种不可分的叫做原子的微粒组成的。原子的数目是无穷的,它们之间没有性质的区别,只有形状、体积和序列的不同。原子在无限的虚空之中运动,在运动时,会发生原子间的碰撞。这种碰撞在适当契机之下,就会发生原子间的互相嵌合,从而形成各种具体的物体。这事实上已经具有某种自然选择的观念。
19世纪的英国哲学家斯宾塞甚至以一种生物物种进化观作为其整个理论体系的支撑。他从牛顿那里借来了“力”的概念,认为存在着“力的恒久性规律”对事物不断产生作用。由于力对事物的作用是不均衡的,必然会使得受到较大作用力的一部分与受到较小作用力的一部分出现不同的作用效果,从而促成事物产生变化。他把这一“作用效果的增值规律”看作理解整个宇宙和物种演化的钥匙。
不过,斯宾塞认为进化是由获得性特征的遗传引起的,这与达尔文的自然选择不同。只是后来他也接受了自然选择的观点,并提炼出“适者生存”这一名言。他还把这个观点进一步引入社会生活中,成为著名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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