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亦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的,用以载明经济业务内容或证明经济业务发生及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证。消防部队单位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必须取得或填制合法的原始凭证,以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原始凭证按照来源不同,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种。自制原始凭证是本单位内部在办理某项经济业务时自行填制的凭证,如出(入)库单、往来票据收(借)据、工资分发表等;外来原始凭证是同外单位发生经济业务时,从外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凭证,如各种购货发票、车船(飞机)票等。
(一)原始凭证填写要求
(1)内容要完整。填制日期、接受单位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填制人等各项要素必须逐一填写(复写)完毕,不得分次填写,不得遗漏或随意变更。经费预(决)算文件,不宜附在记账凭证后面的,应当填制“替代文件凭证”,注明发文号、密级、发文单位、文件标题、预算科目、金额等内容。
(2)手续要齐全。与经济业务有关的人员(如单位领导、会计主管、复核人、经办人、收款人、交款人等)必须签章,自制、单位内部局域网传递的原始凭证,必须经单位或者部门主管领导签批,并有经办人和领报人签名。有关印章(如财务专用章、业务公章、发票专用章、审核专用章、收款专用章、结算专用章等)必须加盖齐全,收付现金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以外文、少数民族文字记录的原始凭证,必须译成中文,并且有译者签名;无法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遗失,由原签发单位出具证明或者由经办人写出情况说明,报单位或者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可视为原始凭证。
(3)金额要一致。除经费拨款申请书、通知书、上缴(退回)经费报告书允许不填大写金额外,其他原始凭证都必须填写大小写金额,并保持一致。凭证上的数量、单价、金额等计算要正确无误。(www.xing528.com)
(4)品名要详实。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必须按照实际发生的品名等内容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随意变通。例如,购买物品及支付款项的用途,应尽可能填写详细,不得用一些综合性的名称(如办公用品、材料、食品等)代替。
(5)书写要清楚。填写的数字和文字必须清楚,做到字迹工整,易于辨认,摘要简明,书写符合要求,不得涂改、挖补。
(6)填制要及时。经济业务发生时,应根据业务完成情况及时填制原始凭证,并按规定进行传递,做到不拖延、不积压,以便及时划拨、结算经费。
(二)原始凭证的传递时间
原始凭证传递时间是指在正常情况下办理经济业务所需的时间。明确原始凭证的传递时间,能防止拖延处理和积压凭证,保证会计工作的正常秩序,提高工作效率。通常情况下,经济业务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有关人员应当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报销手续;财务部门审核人员应在1个工作日审核完原始凭证交经办人履行审批手续。纳入集中核算的基层单位的原始凭证传递,由各单位依据实际情况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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