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外经费是指消防部队单位在国家分配的经费之外,按照国家和部队有关规定组织收入的经费。预算外经费收入和支出活动,涉及的范围广,内容复杂,政策性强,必须依据政策、制度、规定及消防部队可行的经验,树立法制观念、效益观念、价值观念,加强预算外经费收支活动的管理。
(一)预算外经费分类
预算外经费的分类是根据预算外经费收支,对其进行分别归类。对预算外经费进行分类是预算外经费的基础工作,只有科学分类,才能满足管理上的需要。预算外经费按来源可分为以下5类。
(1)转化收入。各级部队业务部门,通过价拨和变价处理各种装备、物资及应退多领经费等而取得的收入。
(2)事业有偿服务收入。各级部队利用设施、设备、专业技术等资源和对外服务而取得的收入。
(3)行政与执法收入。各级消防部队利用国家权力而取得的罚款、赃款等收入。
(4)保障性、福利性企业收益。各级部队通过开办农副业生产基地、军人服务社、家属工厂等保障性、福利性企业而取得的利润收入。
(5)其他收入。各级部队组织的内部收费、存款利息、物资差价等收入。
(二)预算外经费的管理
预算外经费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按级负责、财务归口、严格管理”的原则,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消防部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按规定应上缴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同时,执收执罚单位需要使用资金时,由财政部门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核准后,从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拨付。
1.预算外经费收入的管理
消防部队各单位组织预算外收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消防局制定并颁布的预算外收入的各种政策规定。这些政策规定主要包括行政执法收费政策规定、事业有偿服务政策规定、价拨和处理器材物资政策规定等。(www.xing528.com)
(1)收费许可证管理。收费单位组织预算外经费收费,必须持有收费许可证,严禁无证收费。消防部队单位组织对外有偿服务收费,必须持有公安部消防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费单位应填写《武警消防部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收费申请表》,向公安部消防局申请;公安部消防局审核批准后,向收费单位核发《武警消防部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收费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持证单位收费项目撤销或者终止后,应当向发证单位办理注销手续。消防事业性收费,必须持有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严禁无证收费。
(2)收费标准管理。消防部队单位预算外经费的收费标准,由部队上级确定,或者由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提出并报单位党委批准后确定。消防行政事业性预算外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确定。
(3)收费项目管理。收费单位组织预算外收入,必须按照批准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实施,不得擅自减收或者免收,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规模。因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增建收费项目时,应按照收费许可证申请的程序办理。
2.预算外经费支出的管理
消防部队预算外经费支出,包括成本性费用支出和留用经费支出。成本性费用是指组织预算外收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直接开支;留用经费支出是指单位按照规定留用的预算外经费纳入预算的开支。
(1)成本性费用支出。成本性费用支出列当年预算外经费收入科目核算,其开支的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耗用物资器材(原材料)、燃料和水电开支;占用现役人员、在编职工按照规定交纳的费用,使用非编职工和雇请临时工、合同工、返聘离退休人员等按照规定支付的报酬;固定资产租赁、折旧、修理费,经批准使用部队装备、房地产、设备、设施等按照规定交纳的占用费和使用费;设计、试验、检验费,加工、改制、维修、包装、运输销售等费用;按照规定向国家和地方缴纳的税费;其他成本性费用。
各单位应当加强收入过程中的成本性费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性费用支出,不得扩大成本开支范围或者虚列成本性费用。
消防事业性预算外成本性费用,列经费支出有关科目核算。
(2)留用经费支出。消防部队预算外留用经费支出,应当首先用于部队重点建设或者解决基层实际困难,也可用于补助官兵伙食、提高官兵福利待遇和公务性接待等支出。用预算外经费结余转作自筹基本建设经费,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当年留用的消防部队预算外经费,原则上不得安排开支,确需动用的,不得超过当年已实现收入的80%。
留用经费支出,应从历年预算外经费结余科目转入有关预算科目核算,不得在预算外经费收入科目或历年预算外经费结余科目中直接列支,也不得以支出冲减收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