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是利用参与执法检查的机会,在深入调研,对秦岭生态环境现状充分认识的基础上,以调研中发现的环境生态问题为切入点,把《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分析对象,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然后得出秦岭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思路。在写作方法上,首先总结归纳了秦岭的生态环境功能,以此比照《条例》的实施对推动实现秦岭生态环境功能的作用,以此为基础,研究了秦岭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从而折射并演绎出《条例》本身的立法缺陷与不足,最后以实现秦岭的生态环境功能为核心,从六个方面论证了完善《条例》的法制思路与具体措施。
秦岭,是横贯中国中部的东西走向山脉,被尊为华夏文明的龙脉。秦岭西起甘肃南部,经陕西南部到湖北、河南西部,主体位于陕西省南部与四川省北部交界处;秦岭西高东低,山势雄伟,长约1600公里,南北宽100公里~150公里,海拔1500米~2500米。主峰太白山高3767米。狭义的秦岭,则是指陕西省南部、渭河与汉江之间的山地,也称终南山。秦岭南北气候差异大,是中国地理上最重要的南北分界线。秦岭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金、银、煤、钼、钒、铝、锌等,而且有大量的非金属矿和建材石料等。秦岭的大熊猫、金丝猴、羚牛、朱鹮、青羊、林麝、水獭、黑鹳等动物为我国的珍稀动物。秦岭还是我国“南北植物荟萃、南北生物物种库”和全国有名的“天然药库”。由于秦岭重要的生态、经济和环境功能,陕西省人大于2007年制定并颁布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全国首次出台了专门针对一座山脉的立法。近10年来,《条例》对秦岭保护产生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但秦岭保护还存在许多问题,如西安市2014年在秦岭北麓查处并拆除了202套违建别墅,再如央视2014年7月14日报道的《陕西:违规采石,秦岭生态环境遭严重破坏》等新闻,都反映了《条例》的贯彻落实还有不到位、不充分的地方,还需要对《条例》及执行情况进行研究、完善。本文以此为线索,在分析归纳秦岭生态环境问题的基础上,着重对《条例》的修改完善谈点个人看法。(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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