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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教程:条约解释及争端解决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解释的结果是达成“解释性议定书”,或由当事各方在另一条约上作出解释,也叫“解释条款”。因此,一些国际公约中专门订有条约解释的条款和解决解释争端的程序。必要时,还可参照全体当事国为缔结该条约而订立的有关协定和有关文书,以及当事国后来订立的有关条约解释和条约规定的适用的协定。如果有分歧,除按条约明文规定的一种文字解释外,各方只受其本国文字文本的约束。

国际法教程:条约解释及争端解决

条约在执行过程中,因缔约各方对约文的内容理解不同而产生分歧,就发生条约的解释(interpretation of treaties)问题。对于条约的解释,涉及到两方面的问题:由谁来解释条约和按照什么规则解释条约。

原则上,条约由缔约方来解释。因为只有缔约方才最了解缔约的意图以及各项条款所包括的内容。这种解释称为“权威解释”。解释的结果是达成“解释性议定书”,或由当事各方在另一条约上作出解释,也叫“解释条款”。但由于缔约各方所处的地位不同,可能在解释上产生分歧,特别是多边条约,由于参加国众多,解释上的分歧更是难免。因此,一些国际公约中专门订有条约解释的条款和解决解释争端的程序。如《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和《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第22条都有这类规定。

对于解释的规则,国际法上没有公认的规则可循。按照条约法公约,解释条约的规则主要有几个要点:

(一)一个条约的解释,要依条约的上下文,并参照缔约的目的和宗旨,以合理的意义,全面考虑加以解释。也就是不能孤立地解释某个用语,必须全面考虑,按通常意义解释。必要时,还可参照全体当事国为缔结该条约而订立的有关协定和有关文书,以及当事国后来订立的有关条约解释和条约规定的适用的协定。如果依照上述办法解释条约所作结论还存在意思模糊或分歧,则可以使用解释的补充材料,如缔约的谈判记录,条约的历次草案及讨论的会议记录等。(www.xing528.com)

(二)如果一个条约是以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写成,除条约规定遇有解释分歧时应以某种文字为准外,每种文字的文本同样可做为解释的标准。在作准文字以外的以其它文字作成的条约译文,一般不能作为标准文本,但在解释时可以参考。

(三)条约用语在各作准文本内应推定意义是相同的。如果有分歧,除按条约明文规定的一种文字解释外,各方只受其本国文字文本的约束。

(四)两种以上文字共同作标准的条约,在没有规定以某种文字为解释的依据的情况下,如遇到解释上的分歧,而且按上述办法不能消除分歧时,应采用在考虑条约的目的及宗旨上最能调和各约文本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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