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对外关系机构是国内具有处理对外关系职权的国家机关,通常包括国家元首、政府、外交部会、对外贸易部会、对外文化联络部会等。在这些机构中,有的是在职权之内包括有处理对外关系职权的机构,如国家元首及政府,有的则是专门处理对外关系的机构,如外交部会等。
(一)国家元首(head of the state):按照各国通例,对外关系的最高代表权属于国家元首。国家元首可以是个人,如君主制国家的皇帝、国王,共和国的总统、主席;也可以是集体,如瑞士的联邦委员会,前苏联的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在对外关系上,凡是以元首的名义作出的决定或行为就被认为是代表其国家的决定或行为。国家元首在对外关系上的职权由本国宪法予以规定,一般有:派遣和接受外交使节;批准和废除条约;媾和;宣布战争状态。有的国家元首,按照本国宪法的规定,也可以出席国际会议,同外国进行谈判和签订条约。作为国家的最高代表,国家元首在外国,除享受相应的尊荣权外,还享受一切外交特权和豁免。
(二)政府(government):政府是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政府在国家对外关系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各国的对外关系一般是由其政府领导的,政府可以就对外关系的重大问题发表声明,政府有权同外国政府进行谈判、签订条约和协定。
政府首脑可以直接接见外国代表,可以与外国政府进行谈判、出席国际会议、签订条约,无需全权证书(full powers),政府首脑在外国时,享有全部外交特权和豁免。
(三)外交部门:外交部门是专门执行国家对外政策、处理日常外交事务的机关。这种机构一般称为外交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但在某些国家也有其他名称,如美国称为国务院(the Department of State),英国称外交与联邦事务部,瑞士称政治部(départment politique)。(https://www.xing528.com)
外交部负责国家的经常外交工作,领导和监督驻外使、领馆、特别使团和驻国际组织使团、出席国际会议代表团等的工作与活动;与外国使馆、特别使团等保持联系和进行谈判;提请政府审议重大的对外政策问题;保护国家及其公民在外国的合法利益等。本国政府及其各部门同外国政府和外国使馆的联系,一般也都通过外交部。
外交部长领导外交部,贯彻国家对外政策和处理日常外交工作,进行或参加同外国政府代表团的谈判、签订条约等。外交部长进行谈判、参加国际会议和签订条约,无需出示或提交全权证书。外交部长在外国时,享有全部外交特权和豁免。
在外交部之外,有的国家还设立了专门处理国家对外关系中某些方面工作的机构,如负责国家对外贸易事宜并领导各进出口公司业务的对外贸易部;负责与外国的文化往来事宜的对外文化联络部等。由于外交部是负责国家经常外交工作的机构,对外贸易部、对外文化联络部等机构在处理各职权范围内的事宜时,必须同外交部保持密切的联系。驻外使馆的商务参赞和文化参赞,以及驻外领事馆,属外交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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