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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犯罪:职务犯罪概论(修订本)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首先,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保证。其次,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属于结果犯,必须造成重大损失才构成犯罪。

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犯罪:职务犯罪概论(修订本)

(一)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单位,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1.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客体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票据的管理制度和金融机构资金的安全。

2.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要件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单位,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保证,造成重大损失。

首先,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保证。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付款,是指票据债务人向票据债权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保证,是指对已经存在的票据上的债务进行担保的票据行为。其次,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属于结果犯,必须造成重大损失才构成犯罪。

3.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主体(www.xing528.com)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即作为单位的金融机构或作为自然人的职工都可以成为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主体。

4.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主观方面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在主观方面是过失,即行为人因疏忽大意,对票据审查不严,未发现票据违反《票据法》而予以承兑、付款或保证,造成重大损失;或行为人发现了票据违法,自以为不会造成损失而予以承兑、付款或保证,造成重大损失。

(二)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189条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根据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45条的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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