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环境经营的内容之前,认真思考环境问题的本质是非常必要的。地球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酸雨、资源枯竭以及生物多样性等各种环境问题的产生,都是由人类的经济活动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引起的。但是,经济活动对环境破坏所造成的损失,迄今为止还被置于经济性之外,人们在交易中并没有考虑这些损失。
例如,从工厂排出的环境污染物,即使对当地居民的健康造成损害,那些被害者也是第三方,是与工厂所生产的产品或产品的购入者不同的第三方,与工厂没有直接关系,因而,他们也不会得到受害赔偿,环境受害就这样被置于经济交易的框架之外。这种被侵害,经济学上称之为外部不经济,由外部不经济而产生的被害被称为外部成本或社会成本[1]。
因此,为了解决环境问题,有必要将外部不经济产生的社会成本内部化。但是,以追求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将社会成本内部化,意味着将为环境保护增加支出,因为成本增加与利益减少是相互关联的,社会成本还不能简单地向内部成本转移。这不仅是企业经营者的问题,也是我们在构建经济系统时所必须考虑的问题。
将外部不经济产生的社会成本内部化的手段有通过法律直接规制,还有税收、补贴、排放权交易等经济手段。这些作为环境政策和规制都已被广泛采用,还有一些类似环境税等的手段也正处于议论探讨中。但是,这些政策方法只是规制的一环,由于规制一般缺乏弹性,只依靠政府规制来应对多样且复杂的环境问题还是有局限性的。(www.xing528.com)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促使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自觉地开展环境保护活动。但是,企业作为追求经济利益的组织,又很难自觉地将环境与经济利益连结起来。因此,要使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自发地将环境和经济相互连结起来,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环境保护活动和企业的经济利益直接关联,二是环境保护活动能够提高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形象,能够为企业的长期利益做出贡献。
而环境经营就正是满足这样两个条件的一种体系。现在,我们来讨论环境经营体系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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