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SR协同治理是维持供应链成员关系、协调目标冲突和抑制机会主义的关键之所在,以实现SCSR绩效的优化以及供应链整体声誉的提升。要成功推进SCSR的协同治理,首先要正确认识SCSR的概念内涵,识别其关键利益相关者。本节在分析协同治理的驱动因素和界定协同治理的执行系统的基础上,给出了SCSR协同治理模式的基本框架,如图3.3所示。
该治理模式重视社会力量(包括非政府组织、公众媒体及消费者)的监督作用,也不忽视政府的管控作用,但更注重的是对供应链的适度整合和内部协同。治理的对象是供应链上各节点企业的社会责任。供应链中有核心企业与非核心企业,要充分发挥供应链的集约优势和核心企业的主导作用,需要SCSR管理机构对各种要素进行有效的整合。通过SCSR战略、信息、知识与利益的整合,希望降低系统的社会责任成本,获取更高的价值创造和更优的社会责任绩效。
协同治理模式中,外部监管主要通过外部治理机制的监督管控作用来实现。通过政府、非政府组织,消费者和媒体公众的舆论监督和信息反馈,促使节点企业和供应链系统时刻关注和反思自己的CSR行为,以优化协同治理的模式和机制。内部整合和协同主要从关系协调机制和协同运作机制两个方面进行展开,分别负责协调节点企业间的目标冲突和抑制机会主义。
图3.3 SCSR协同治理的模式与机制 (www.xing528.com)
该协同治理模式通过外部监督与内部整合的有机统一,从压力与动力两个方面提高供应链上各个企业参与SCSR协同治理和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具有如下优势:
(1)强化外部监督,对供应链内的节点企业形成一定的威慑力,使其能够保持较高的责任危机意识,同时约束链内关联企业的CSR行为。
(2)利用供应链上社会责任的传导性和节点企业间的内部强关联性来推动社会责任治理,可以有效克服独自治理模式的片面性、经验缺乏、疏于监管等不足。
(3)SCSR的适度整合能够产生协同效应,可以降低供应链上的社会责任治理的成本,提高整体和局部的社会责任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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