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SR问题的讨论一直是业界与学界备受争议的热门话题,关于供应链的研究历史也很长,但将CSR引入到供应链管理中还是最近20多年的事情。研究表明,最为明显、最令人惊讶的是中国企业所履行社会责任几乎不会涉及他们全球生产供应链的环境影响[46]。然而,在一条涉及全球的庞大繁杂的供应链系统中,每个成员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都会通过传导、扩散、甚至放大等形式蔓延至整个供应链,从而影响外部公众对供应链系统的整体社会责任感知[47]。同时,如Cater和Jennings研究发现,供应链中的采购方如果在采购活动中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能明显改善供应商的财务绩效,并提升双方的信任关系[48]。Amaeshi等则证明了供应链中的强势企业通过制定行为规范、联合人才培训、企业文化分享传输与价值重新定位互联等非业务性合作,可以显著影响到供应链中其他节点企业的责任行为,从而提升供应链的企业社会责任水平[49]。综上所述,当社会责任的主体从单一企业层面延伸至供应链条上时,个体简单的CSR行为就会通过供应链的传导和反馈等作用,形成一类具有新结构、新内容、新模式的复杂群体社会责任行为,即SCSR。
关于供应链社会责任这一概念,Poist R F在其关于物流系统设计的研究中提到,将社会责任问题纳入供应链传统经济利益驱动因素考虑中,提出了物流社会责任(Logistics Social Responsibility)的概念[50],被认为是最先提出供应链CSR的学者,但当时并没有给出确切的“供应链社会责任”的概念或定义。外国学者Vliger将CSR的内涵逐步由单个企业扩展到供应链层面,成为对供应链上的所有的利益相关者的约束[51]。Spence和Bourlakis也有相关观点的提出,认为SCSR是指将企业的社会责任应用到供应链治理中,即在传统的供应链治理因素中加入如员工培训、供应商管理、环境保护以及社会慈善等CSR方面的内容[52]。Manning指出CSR表现会影响供应链上所有企业的声誉和形象,因而供应链上的所有节点企业都有义务努力维护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为解决SCSR的管理难题而达成共识并共同努力[53]。Gold S和Heikkurinen认为供应链中的任何一个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贡献都将会使整个供应链受益,反之,任何一个企业对社会责任的不利行为也将影响到整个供应链的声誉[54]。
国内学者陈远高首次提出SCSR这一表达,他对SCSR的界定是供应链系统的社会责任行为集合,总结了供应链社会责任具有核心企业主导、链间外部性以及责任收益不对称的三大特点,并阐释了供应链社会责任的五力模型,将社会责任研究的视域从企业拓展到了供应链层面[55]。石军伟[56]、尹开国等[57]从责任对象的视角出发对CSR概念的界定,并将供应链社会责任定义为供应链成员企业需向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供应链内部员工、供应链终端客户、供应链外部公众、社区、政府以及生态环境等承担的强制性责任和道德性责任。缪朝炜、伍晓奕[58]从供应链利益相关群体的角度,基于我国企业的数据,对社会责任的组成成分进行计量,检验了企业社会责任与供应链管理绩效的关系,并将供应链社会责任分成五部分内容涵盖:供应商责任、客户责任、环保责任、员工权益保障、社会道义责任。(www.xing528.com)
相较于传统的CSR,其实施主体的范围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延伸,实施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性直接和间接地都有影响,所具有的外部性、复杂性、传导性和系统性的特征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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