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指订立保险合同并享有和承担保险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人,包括保险人与投保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无论自然人或法人均可以成为投保人。
(二)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保险关系人并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不受保险合同的约束,其是指在保险事故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时,对保险人享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的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只存在于人身保险合同中,其资格可以被取消,也可能会依法丧失。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由于受益人非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因而其不受有无行为能力及保险利益的限制。由于受益人的保险金请求权属于固有权,并非继受而来,因而受益人所应该领取的保险金不能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可以由被保险人单独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受益人约定为 “法定” 或者 “法定继承人” 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时,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时,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约定的受益人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关于受益人的变更,被保险人可以单独变更受益人。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法院应认定变更行为无效。(www.xing528.com)
(三) 保险合同的辅助人
保险合同的辅助人是指在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起辅助作用的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四) 保险监管机构
保险监管机构是指由政府设立的专门对保险市场的各类经营主体、保险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机构。为了对保险业实行更为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大部分国家都建立了相应的保险监督管理机关,并赋予其明确的职责。我国对保险业进行监管的机构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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