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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实施程序特殊要求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遵循传统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几乎无人符合起诉条件。然而,多数违反经济法的行为虽有社会危害性,却未达到犯罪程度,不能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追究违法责任。所以,与经济法实施相匹配的程序法,是由实施主体决定的。

经济法学——实施程序特殊要求

除了实施主体之外,经济法的实施离不开相应的法律程序。司法权的特点一方面决定了其难以独自承担起实施经济法的任务,另一方面也决定了传统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大诉讼程序难以适应经济法的实施需要。

第一,民事诉讼是根据民商法审理平等的民商事主体之间的人身或财产纠纷的程序,根据 《民事诉讼法》 规定,原告应当是与个人利益受到侵害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但违反 《反垄断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广告法》 《食品安全法》 等经济法的行为,往往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破坏的是市场秩序。如果遵循传统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几乎无人符合起诉条件。因此,如果不改变纯私益诉讼性质,经济法很难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实施。

第二,根据 《行政诉讼法》 规定,行政诉讼原告是行政行为相对人以及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从诉讼目的看,行政诉讼也属于私益诉讼。但是,经济法规范的政府滥用权力限制竞争、违法预算、任意发行地方债、秘密采购、任意出让土地使用权或转让国有资产等行为,直接危害的是社会公共利益,而不是具体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况且在多数情况下并没有行政相对人。如果只允许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相对人对政府提起维护个人权益的诉讼,那么,经济法不可能通过行政诉讼得到实施。2006年,常宁市财政局超出年度财政预算购买了两台小轿车,常宁市农民蒋某林以一名普通纳税人的身份将财政局诉至法院,要求法院认定财政局的行为违法,将违法购置的车辆收归国库。法院审查后认为不属于受案范围未予受理。[107]这充分证明了行政诉讼在实施经济法方面的局限性。(www.xing528.com)

第三,刑事诉讼虽然是一种公益诉讼,但需要以行为人构成犯罪为条件。经济行为如果构成犯罪,刑事诉讼无疑是一种有效途径。然而,多数违反经济法的行为虽有社会危害性,却未达到犯罪程度,不能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追究违法责任。

因此,传统的三大诉讼程序难以成为实施经济法的有效程序。经济法约束的主体、规范的行为、维护的利益和法律责任形式等因素,都决定了它不但要在实施主体方面创新,而且要在程序上创新。程序要创新,前提是要正确认识法律程序和诉讼程序的关系。由于司法机关曾经是唯一的法律适用机关,传统法学对法律程序的理解也存在一些片面性,普遍将法律程序等同于诉讼程序,将程序法等同于诉讼法。[108]实际上,诉讼程序只是法律程序中的一种,法律程序还包括立法程序、行政程序、诉讼程序、国家赔偿程序和仲裁程序等。法律实施需要何种程序,取决于实施主体。通过法院实施,适用的是诉讼程序法;通过仲裁,则适用仲裁程序法。所以,与经济法实施相匹配的程序法,是由实施主体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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