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责任是最基本的责任形式,它通过增加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减少收益,惩罚违法经营行为。财产责任有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赔偿损失和惩罚性赔偿等形式。
(1) 罚款。即指由监管机构强制经营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金钱的责任形式,是经济法中最常见的责任形式。罚款与刑法中的罚金相似,但大陆法系的罚款通常由行政机关决定;英美国家由法院判决,监管机构权力较小。
(2) 没收非法财物。即指将经营者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或产品收归国家所有。非法财产是违法经营活动得以进行的物质条件,没收非法财物可谓是釜底抽薪,使经营者无法继续生产经营,是规制违法活动的有效手段。
(3) 没收违法所得。即指将经营者从非法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利益收归国有,使违法者获取利益的企图落空,以起到惩戒作用。(www.xing528.com)
(4) 惩罚性或鼓励性赔偿。即指强制经营者在实际损失之外向受害人再支付一定的金钱作为赔偿。如1890年美国 《谢尔曼法》 第7条规定:“任何因反托拉斯法所禁止的事项而遭受财产或营业损害的人,可在被告居住的、被发现或有代理机构的区向美国地区法院提起诉讼,不论损害大小,一律给予其损害额的三倍赔偿及诉讼费和合理的律师费。” 惩罚性赔偿出现在美国有着其特殊国情。在 《谢尔曼法》 之前尚未建立监管机构,没有规制。所以,为了鼓励受害者提起诉讼,通过增加赔偿数额来遏制垄断行为,这无疑具有较大的激励作用,因此也可以称之为奖励性或鼓励性赔偿。
(5) 赔偿损失。即指经营者违反经济法规定,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与民事赔偿不同,经济法上的赔偿损失并非向受害者个人赔偿,而是向全社会赔偿。这种责任形式弥补了罚款、没收财产和没收违法所得等财产责任的不足,能够更好地制裁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目前我国只有 《海洋环境保护法》 规定了这种责任。[103]最高人民法院在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中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可以提出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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