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是从游牧经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信息经济不断向前发展的过程,不同阶段的经济对法律有着不同的需要,法律也伴随着经济而呈现出由简到繁,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历程。农业经济和小手工业经济时代,劳动工具简陋,经济活动方式非常简单,市场规模有限,不存在垄断、消费者问题、劳工问题和环境等问题。因此,与之相伴的法律数量极少,内容也相对简单。发端于18世纪的工业革命,开创了以机器代替手工劳动的时代,经济活动方式从此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革。机器代替了手工劳动,大工厂代替了家庭作坊,资本开始急剧增长和扩展,社会产品也呈几何式增长,整个社会在工业化浪潮推动下快速发展。但是,工业化在向社会提供丰富产品的同时,也生产了劳工冲突、缺陷产品和环境污染等社会问题。为此,规范企业行为的 “工厂法” 也就成为工业革命后的最早立法。纵观经济和法律发展历史,工业化始终是推动经济法产生和不断发展的基本因素。
2.市场经济的缺陷是经济法产生的重要原因
市场经济是由市场主体根据自身利益最大原则配置资源的经济模式。正常情况下,市场经济能够充分发挥每个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提高经济效率。但是,由个人分散决策和个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市场经济并非完美无缺,本身也存在着缺陷,导致市场无法正常发挥作用,即市场失灵。市场失灵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共物品问题。社会产品可以分为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两大类。私人物品是只能供个人享用的产品,具有排他性,如食品、服装和汽车等。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社会成员可以共同享用,一个人使用并不影响另一个人的使用,而且无需付费,如公共道路、路灯和桥梁等。此外,公共物品一般需要大量资金,投资期漫长,私人企业往往难以也不愿提供,从而造成公共物品的短缺,不能满足市场需要。
(2) 垄断问题。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和灵魂,是供求机制和价格机制发挥作用的基础性条件。自由竞争的结果必然导致优胜劣汰,资本逐渐向少数企业集中。企业为了谋取垄断利润,或者避免竞争中两败俱伤,必然以各种方式限制或排除竞争,即形成垄断。垄断会扭曲市场的价格机制和供求机制,最终使市场失去调节功能。(www.xing528.com)
(3) 信息不对称。在市场交易中,交易双方的交易一般是建立在对对方及其产品或服务信息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不同的市场主体对信息的拥有程度并不相同。有的主体拥有的信息比较充分,在交易时必然处于有利地位;有的则相对较少,在交易中处于不利地位。例如,汽车销售商比普通消费者对汽车信息的掌握明显要多很多,包括车辆的最初成本、技术参数、性能和质量等。如果信息严重不对称,信息优势一方对弱势一方的利益的剥夺就不可避免,就很难保证意思表示真实和交易公平,契约自由也失去了意义。
(4) 外部性问题。外部性是指一个经济主体的活动无形中对他人的利益产生的有利或不利影响,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经济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受益者无须支付对价;负外部性则是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损失的人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在缺乏法律约束的条件下,企业为了个体利益最大化,必然向他人和社会转嫁成本,如排放污水和废气等,形成所谓的负外部效应。这是市场经济难以自我克服的一个缺陷。
(5) 分配不公问题。市场经济是平等主体之间在自愿基础上进行交易的经济,其实质是由资本所有者主导财富分配的经济。资本所有者为了实现资本收益最大化,必然会占有最多份额,千方百计剥夺劳动者的份额。长此以往,社会财富会越来越向少数人集中,收入差距越来越大,造成贫富悬殊和社会矛盾。
(6) 周期性经济危机。市场经济是由无数个主体立足于个人利益最大化进行决策的经济。虽然每个市场主体在无形之手引导下进行着理性决策,但整个市场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自发性和盲目性,从而不可避免地出现周期性波动,造成产品过剩、失业、通货膨胀等经济危机。
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多种多样,但一个个具体的、不规范的市场行为是导致市场失灵的法律原因。所以,克服市场失灵是经济学和法学的共同任务。经济法就是运用法律手段,通过规范经济行为,克服市场失灵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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